环境行政处分的决定

原野
原野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9 浏览

环境行政处分的决定

  环境行政处分的决定主体有两种,一种是环境行政工作人员的任免行政机关,另一种是行政监察机关。但是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环境行政工作人员,应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环境行政处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环境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行政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环境行政工作人员本人。

发布于 2023-01-02 13:07

免责声明:

本文由 原野 原创或收集发布于 火鲤鱼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可联系本站删除。

推荐内容

什么是微博营销
微博营销的优点
微博营销的缺点
微博营销十大技巧
微博营销新锐特点
微博营销与博客营销的本质区别
微博营销的 微博客营销9法则
传统广告与口碑营销的区别
实施组合口碑营销的三个步骤
口碑营销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