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分的解除 原野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12 浏览 环境行政工作人员受到环境行政处分,除受到开除处分外,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分决定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环境行政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该工作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