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在兼并过程中,兼并双方最后合为一体,或是其中一家吸收别的企业后自己存留或是共同消灭另新生一企业;而收购一般只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对方法人资格的消灭。
兼并与收购的异同点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两者的相同点:
(1)基本动因相似,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都是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方式。
两者不同点: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