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商标获赔50万元,你吃到的鼓浪屿馅饼是真的吗
一个馅饼引发的商标纠纷!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鼓浪屿”传统老字号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该公司停止在包装使用上的侵权行为,并支付50万元赔偿金。
“鼓浪屿”竟是注册商标!
鼓浪屿是厦门市的著名景区,也是世界文化遗产。但同时,“鼓浪屿”也是厦门一家食品企业的老字号商标。
因为发现有一家企业在其所售馅饼的包装盒上标注了“鼓浪屿特产”字样,老字号“鼓浪屿”馅饼的商标持有人――厦门兴茂贸易有限公司将对方告上法庭。
早在2013年4月,兴茂公司就发现市面上由“厦门市誉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馅饼包装盒上突出使用了“鼓浪屿”等文字。产品包装盒规格、内外装潢、款式和图案等与自己的包装盒类似,容易造成消费者难以区分的情况。
鼓浪屿是知名的景点,作为商标有极高的价值。但同样是因为“鼓浪屿”是一个景点,因此法院认为,誉海公司是“合理使用作为地名的‘鼓浪屿’”。
在涉案馅饼包装盒上使用“鼓浪屿特产”字样中的“鼓浪屿”,是作为地名使用,“意指鼓浪屿的一种特产,系描述性使用而非商标意义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并没有侵犯兴茂公司享受的商标权利。
明明手持价值连城的商标,却无法禁止竞争对手使用,这让兴茂公司难以接受,于是继续上诉。
随后,两家公司再次为此打起官司。
这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誉海公司在涉案馅饼包装盒上使用“鼓浪屿特产”字样中的“鼓浪屿”,是作为地名使用,“意指鼓浪屿的一种特产,系描述性使用而非商标意义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仅就“鼓浪屿”字样的使用,判决誉海公司向兴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馅饼是否为鼓浪屿特产?
“经过多年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鼓浪屿’商标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兴茂公司负责人表示。他认为,“鼓浪屿”已是区别“馅饼”商品来源的商标标志。誉海公司在涉案馅饼包装盒上使用“鼓浪屿特产”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馅饼为鼓浪屿行政区域的特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誉海公司应对其包装上的标签、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庭审中,兴茂公司诉讼代理人指出。但誉海公司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馅饼”是鼓浪屿的地方特色产品。
最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
“鼓浪屿”作为老字号和在馅饼、糕点等食品上长期使用且已获省、市著名商标等多项殊荣的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在这种情况下,誉海公司还在馅饼的包装盒上标注“鼓浪屿”字样,该使用行为明显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其产品来源的混淆误认。
誉海公司所售馅饼并非在鼓浪屿生产(按照其产品标识,该馅饼产自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其生产制作也并不与鼓浪屿区域特定的如土壤、水质、气候等独特的地理因素相关。
誉海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鼓浪屿区域具有馅饼制作独特的诸如传统工艺、民间传说等特定人文因素。
所以,无论从鼓浪屿的地理或人文因素的角度,誉海公司在馅饼上标注“鼓浪屿特产”都不具备正当理由。应当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结果:厦门誉海食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馅饼包装盒上标注“鼓浪屿特产”字样,并赔偿兴茂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很多企业想借势老字号、大品牌从中捞上一笔,但是最后往往得不偿失。所以,建议企业还是踏踏实实注册或购买个商标,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