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价值和商标价值的区分
有一种观点认为,歌手刀郎红遍全国,为这个商标培育了良好的市场空间,若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商标,即使投入几千万元的宣传费用,也未必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刀郎商标及策划方案标出3000万元的底价,不能说是漫天要价。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也存在一定问题。虽然在公众的眼里,驰名商标或者“最具价值品牌”都是对企业产品或所提供服务的可信程度的认可,也是左右消费者购买与否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和参考因素,但驰名商标与最具价值品牌却不是相同的概念。前者是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象,后者是商业化的品牌价值评估的目标。与商标相比,品牌更具市场意义,包容了企业的产品、产品的商标、企业的服务和文化等元素。因此,品牌价值不能等同于商标价值。
同理,刀郎作为歌手在流行音乐市场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但“刀郎”作为某种产品的商标时,则该商品只具有高知名度商标,而不具有与产品相关的品牌美誉度。
驰名商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否认的是,商标一旦“驰名”,同样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企业来说,是否成为“驰名商标”在客观上具有非常大的品牌效应,这也是许多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动力所在。
然而,商标“驰名”却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使一夜成名的歌手刀郎,想必也是经历了多年历炼。商标价值的提升及品牌拓展,有待于企业技术、质量、服务、文化的不断创新,不断给商标及品牌注入新的内涵,才能激发出永久的活力。曾记否,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广告招标大会上,“孔府宴”酒、“爱多”VCD、“秦池”酒都曾斥巨资夺得“标王”,并辉煌一时,其产品也在一夜之间成为国内知名的品牌,但是巨额的广告投入并没有使这些企业走上持续发展之路。在这些企业品牌的盛誉消亡后,其投入数亿元宣传费用打造的妇孺皆知的商标,却没有卖出一分钱。这些失败案例应该引起刀郎商标钟情者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