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商标注册简介!
一、卢旺达商标注册概要
1、卢旺达1962年7月独立,独立以前根据旧商标法注册的商标依然有效。目前,卢旺达保护商标的相关法律为1963年2月的商
标法,1965年5月的实施细则以及1967年5月生效的政府法令,卢旺达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为经济部;
2、卢旺达商标注册完全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商标的申请注册权属于第一个公开使用人。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注册,
但是,只有申请注册后才可以主张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3、卢旺达商标注册采用国际商品分类,将商品分为34个大类。没有规定服务商标,但是同时含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
可以被接受;
4、卢旺达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但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不能
指定卢旺达;
5、国家英文缩写:RW;
6、官方语言:法语;
7、多类别制度 。
二、卢旺达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只有商标的第一个公开使用人方可申请注册该商标。
三、卢旺达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5、若要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申请注册时提出。
四、卢旺达商标注册的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在一个特殊的登记簿上登记后,即可签发商标注册证,无须审查;商标在政府公告上刊登,没有规定异议程序。
五、卢旺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在卢旺达只是作为对专有权利的推测,因此,在没有相反证据被提出之前,该商标注册一直有效。
六、卢旺达注册商标的撤销
侵害第三者权利的商标注册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被宣告无效。
七、卢旺达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卢旺达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八、卢旺达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一)转让
商标必须随商誉一同转让。转让必须经过登记,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在自然人之间通过合同转让商标,或通过遗嘱继承商
标必须纳税。转让所需文件:
1、授权委托书,使用语言为法文,不需认证;
2、转让协议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或其他经过公证的证明文件,必须附有经过宣誓的法文翻译件;
3、商标注册证。
(二)许可使用
在卢旺达成文法对许可协议的登记末作规定的情况下,根据习惯法,允许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且不会影响商标
的注册,但是,最好在合同中对质量控制作相应的规定。
九、未注册商标的规定
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申请注册并通过注册来行使其权利。第一个公开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并获得注
册。
十、其他事项
卢旺达法律对于商标的异议、注册商标的更名更址以及商标注册后的使用未作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