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商标注册简介!
一、加纳商标注册概要
1、加纳保护商标的法律包括1965年的商标法(1969年生效)和1970年的商标条例;
2、商标注册将商品分为34个类,其商品分类方法与《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商品分类一样,商标注册采用一个申请
一个类别的原则;
3、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证明商标;
4、加纳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2008年9月16日,加纳加入马德里
议定书,为纯议定书缔约方;
5、国家英文缩写:GH;
6、官方语言:英语;
7、单类别制度。
二、加纳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1、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或最先打算使用商标的人有权申请注册该商标;
2、如果申请人在公司即将成立之前不使用也不打算使用该商标,而打算在规定期限内或在注册官允许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
内将商标转让给该公司的,或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同时将某个人作为使用人一并提出申请的,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3、商标所有权人之外的人可以有条件或无条件地登记为该注册商标全部或一部分商品或服务的注册使用人。
三、加纳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四、加纳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个月
注册需时:12-24个月
1、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注册前,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司建议申请人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一是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
复或类似;二是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
温馨提示: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
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我司提示注册前务必对商标进行仔细查询。
2、商标申请
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即可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
交商标申请,但建议委托我司代办商标申请。我司的商标律师会跟踪、监督您的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直至完成。
3、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
查的商标,加纳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
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5、公告和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
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6、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
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12-24个月。
五、加纳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
六、加纳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加纳属马德里成员国,可以通过马德里国家商标注册途经保护产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但如需要单独的加纳商标注
册证书,则选择单一国家注册方式。
七、注意事项
1、异议不答复视为放弃申请;
2、异议流程:异议-反陈述-听证-官方决定 ;
3、关于有效期和续展期,2004年1月29日之前的注册有效期7年,续展期14年。2004年1月29日之后提交的申请有效期和续展
都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