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商标注册简介!
一、黎巴嫩商标注册概要
1、黎巴嫩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5年12月9日颁布的《707号法令》。“黎巴嫩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
2、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黎巴嫩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3、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均可受法律保护;
4、黎巴嫩是《尼斯协定》、《TRIPs协定》、《WIPO公约》和《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
议定书》或《马德里协定》,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5、黎巴嫩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黎巴嫩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
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外观等;
6、国家英文缩写:LB;
7、官方语言:阿拉伯语;
8、多类别制度。
二、黎巴嫩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黎巴嫩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官方无回执
注册需时:2-3个月
申请递交后1周左右受理,黎巴嫩商标局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
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通常不会因为相对理由而下发驳回),审查通过后即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
黎巴嫩商标注册目前需要半年左右。
黎巴嫩目前并无异议程序,任何人认为某一注册商标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可通过对该注册商标提无效或撤销申请以维护自己的
商标权利。
四、黎巴嫩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
黎巴嫩商标注册后15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开始起算;到期日前1年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3个月;续展有效期15年。
五、巴黎嫩商标注册的无效或撤销申请
一般可根据下述理由提出: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具有描述性;
3、商标缺乏显著性;
4、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5、驰名商标;
6、恶意注册;
7、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8、通用名称;
9、地理标识;
10、未经授权使用的标志;
11、有违公序良俗。
商标无效或撤销申请需要在注册后5内向法院提出,“恶意注册”则不受此时间限制。
六、黎巴嫩商标注册的转让
在黎巴嫩办理转让时,还需要对转让协议及受让人委托书证付公证认证。同时,由于黎巴嫩商标注册时官方通常不会因为“相对
理由”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是会告知商标申请人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存在,申请人向官方提交一份知道在先商标存在的声
明即可,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审查并核准注册,这就需要权利人即使在申请注册成功后也还得持续关注、进行监测,以便及时保
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七、黎巴嫩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黎巴嫩并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办理黎巴嫩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家方式办理。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中商标不公告。
2、酒类不得注册。
3、12个单词为一组,超出一组便会产生额外的公告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