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商标注册简介!
一、塞尔维亚商标注册概要
1、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西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及马其顿共和国先后宣布从南斯拉夫独立,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邦
共和国重新组建,现只包括塞尔维亚和黑山。前南斯拉夫法在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依然有效。以前在贝尔格莱德专利局注册或
申请的在先权利依然有效,不需要确认或再注册。商标申请仍和以前一样,需向设在贝尔格莱德的专利局提交。
2、南斯拉夫现采行商标法是1995年3月21日由南斯拉夫议会通过,1995年4月1日生效的新商标法。取代了原1981年6月27日南
斯拉夫发明、技术发行和区别性标记保护法。该新商标法力图使南斯拉夫的商标法与欧共体的商标法一致起来。
3、在南斯拉夫商标所有权只有通过注册获得。南斯拉夫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目前,音响商标、气味商
标和味觉商标不接受注册,联合商标、系列商标和防御商标注册申请也不予受理。
4、南斯拉夫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南斯拉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
标法条约》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于1992年4月27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8年2月17日加
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6、国家英文缩写:RS。
7、官方语言:塞尔维亚语。
8、多类别申请制度。
二、塞尔维亚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塞尔维亚商标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2天
注册需时:10个月
(一)商标审查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
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
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
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二)商标公告与异议
商标申请审查合格后将在海地官方公告上公告。
商标申请公告后任何人可于公告日起2个月内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2个月内必须作出答辩。如果在该
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答辩,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1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基础是在先使用商标权,而非注册商标权,
则异议申请人应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向商业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四、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五、官方语言:塞尔维亚语
六、塞尔维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 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七、塞尔维亚办理途径分析
塞尔维亚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345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345)*7=
6986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9986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塞尔维亚商标注册的费
用要便宜于单一途径,因而,从费用及办理程序上来看,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马德里办理时间要慢于单一办理。同时,如
需要单独的塞尔维亚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
八、注意事项
申请中商标不公告,但是,在先权利人可以提交意见( observations),从而引起审查员的注意,是否要依据此在先权利做出
驳回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