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其他商标注册申请步骤
马其他新的商标法于2000年年底实施生效,相对于旧的商标法,新的商标法允许注册服务商标,商标的注册和续展期限由原来的14年改为10年。 马其他的商标保护类型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联合商标;商标的分类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法。在注册马其他商标时,一个商标申请只能指定一项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的申请语言为马其他语/英语。商标的授权是基于注册原则。 马其他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但不是马德里议定书和协定成员国,因此想要获得马其他的法律保护,只能通过巴黎公约形式单独注册。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
在马其他领土上有固定住所或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机构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以及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公民,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但如果申请人在马其他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则必须授权在马其他居住并登记的代理向马其他工业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二、马其他商标注册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商标图样及商品类别; 4、提供公证文件; 5、 商标委托代理书。三、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区分不同的商品制造者或经营者和服务的提供者的商标都可以注册,商标可以由图形、文字、词组、字母或数字,或者由商品的特殊装饰或包装组成。可注册在商品上的商标也可以在服务上注册。同时,在判定商标的显著性时,商标注册当局将考虑具体情况,特别是商标使用的时间的长短和使用的范围。四、马其他商标申请的时间
通常1-3个月内拿到官方回执,12-15个月拿注册证书。五、马其他商标申请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直接向该国申请来获得保护。六、马其他商标申请程序
提交注册申请→受理注册申请→审查→注册并公告。注册前均可提异议。 1、提交注册申请 中国企业和个人,必须委托马其他当地的代理人向马其他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马其他商标注册申请采用《尼斯分类》,商品和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申请人必须按照类别指定商品和服务内容。 2、审查 ①形式审查:官方对提交的申请书件、委托书、身份证明、商标图样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官费要求的给以申请日和申请号。 ②实质审查: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审查商标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注册的规定、是否与已经在先注册的当前有效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具有其他不应当注册的情形。如果不能获得注册的,官方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法定限期内可提交复审。不申请复审的,申请商标视为放弃,商标无效。商标申请程序提前结束。 3、公告 公告或公布:官方审查后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注册的,便在官方发行的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之日 2个月异议期内他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4、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他人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七、有效期和续展及使用
马其他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可再获10年有效期。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 没有合理的原因,注册商标在连续5年没有在马其他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