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的原因
专利权的终止指的是专利申请人在取得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后,由于专利保护期限已满或者某种原因导致专利权人丧生起专利权。专利权的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2种情况,下面介绍一下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专利权正常终止 1.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到期而终止 专利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保护期限到了,专利权就会自动丧失,该技术也变为公开技术。发明专利权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保护10年,都是自申请之日起,保护期限到了专利权就自动终止。 2.因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导致专利权终止 当某些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销该声明。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当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申请时,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二、专利权异常终止 1.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导致专利权终止 当专利局对某项发明创造作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专利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取得该项专利权。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该通知会在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并写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四个月期满,未收到恢复权利请求的,将专利申请案卷转入失效案卷库。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将专利申请案卷转入失效案卷库前,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该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的,或者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年费和除授权当年外各年度申请维持费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已缴纳上述费用但未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的,不发给专利证书,但专利权授予的登记和公告程序照常进行,待申清人补缴专利证书印花税后补发专利证书。 2.因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 除了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要在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每年的年费都必须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凡因年费和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并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权终止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公开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无偿地使用。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