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发明人信息填写
和国内专利申请一样,欧洲的专利申请也必须指明发明人,发明人信息在公布时公开。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当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者不是唯一的发明人,应该提交一个单独的文件指明发明人。 1.专利纸件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者不是唯一的发明人,应该提交一个单独的文件指明发明人;申请人是唯一发明人,在请求书1001表022栏复选申请人同时也是发明人即可。 2.专利电子提交申请的,发明人指定是欧洲专利局在线提交软件的一部分,使用软件制作电子申请的,只需要按照软件提示填写即可。 提交单独文件指明发明人的,文件中必须包含发明人的姓氏、名字、详细地址(满足通邮要求)、发明人资格声明、申请人或其代表的签名。 如果指明发明人的文件未提交,或者文件有缺陷(例如缺少发明人的姓名或地址,缺少申请人的签名等),则指明发明人的文件无效。未在提交申请时指明发明人的,欧洲专利局将发通知要求申请人在优先权日(或申请日)起16个月内,最晚在公布技术准备完成之前(申请公布日前5周)改正缺陷,如果未在期限内改正缺陷,则申请被驳回,但申请人可以请求继续处理。 欧洲专利局通知发明人其申请的相关信息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者不是唯一的发明人,欧洲专利局必须通知发明人申请相关信息,包括其被指明为发明人,同时告知申请号、申请日、优先权信息(包括优先权号、优先权日、优先权国别)、申请人姓名、发明名称、指定国。 根据申请人指明的发明人的地址信息,欧洲专利局发通知给所有发明人告知申请相关信息。如果信件因原址查无此人或者发明人已迁移新址而退回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将询问申请人是否有发明人新的地址。如果申请人提供了新的地址,欧洲专利局按照新地址给发明人发通知,没有新地址的才不再尝试发通知。发明人可以书面告知欧洲专利局放弃被通知的权利,放弃声明必须由发明人自己提交且包含欧洲专利局要提供给发明人的信息:申请号和申请日(如果已知)、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国家(如果已知)、申请人姓名、发明名称、指定的成员国、其他发明人的姓名。 发明人是否可以放弃权利 发明人可以书面形式放弃作为发明人的权利,如果放弃的声明在公布前到达欧洲专利局,则该发明人不公布。发明人还可以放弃被通知其申请相关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