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或者个人如何申请香港的专利保护
香港回归后,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如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保护,也不能直接获得香港地区的法律保护。要在香港得到保护,必须根据香港《专利条例》和《注册外观条例》的规定在香港另行注册,才可在香港受到保障。所以,发明人或设计人希望其产品或方法在内地和香港两地同时获得专利、外观设计保护时,必须分别在两地进行注册。 根据1997年6月27日实施的《专利条例》和《注册外观条例》来规定,香港的专利分为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外观设计另行保护。 一、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是通过注册“指定专利当局”(即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的发明专利而批准的一种专利。 标准专利的审批程序规定,请求人为获得标准专利应当办理记录、注册当在指定专利当局公布申请后的6个月内进行(该公布申请称作“指定专利在指定专利当局对该申请授权后的6个月内进行,或在香港指定专利申请记内进行,以后到期的为准(该授权专利称作“指定专利”)。目前,指定专利知识产权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3家专利局。 标准专利授权后,标准专利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自授权后的第一个(指定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的)申请周年日起满3年应当逐年缴纳年费。 二、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是申请人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以下简称“香港知识产权署”)而获得批准的专利。香港短期专利一般不依赖于中国内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所以一项发明或创作只要求在香港得到保护时,无须先向中国内地提出一个同样的申请,只要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一个短期专利申请即可。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保护的,除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外,还应提交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检索单位或香港知识产权署指定的专利当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短期专利的审批程序规定,短期专利申请只需要经过一次形式审查和办理一次注册手续即可获得保护。 这里需要注意,香港的短期专利不同于我国内地现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它保护的发明主题的范围与标准专利没有区别,与我国内地发明专利大体相当,既可以保护产品发明,也可以保护方法发明,甚至还可以保护涉及微生物的发明。申请短期专利时,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申请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WTO成员提出的或为进入这些国家提出的在先专利申请,或其他保护的申请,均可作为要求短期专利优先权的基础。一项短期专利申请只允许提出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也允许提出分案申请。 短期专利授权后,不用逐年缴纳年费,只需在自申请日起满4年时,办理续展手续,缴纳续展费就可以将保护期延长到第8年。 三、注册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在香港是通过《注册外观设计条例》来保护的。申请人可直接向香港地区外观设计注册处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署直接受理外观设计申请,如果申请通过形式方面的审查,该设计便会获得注册。外观设计注册的申请可以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5年,可续展4次,每次续展5年,最多可保护25年。 以上便是朗辰知识产权对香港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