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技术方案适合申请国外专利?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对于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成为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是创新成果的常见的两种保护形式,不同的创新成果适于保护的形式不同。那么,什么技术适于进行专利保护呢? 1.根据技术的创新程度以及模仿的难易程度决定 专利制度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确定的私权,其保护的基础是申请人把自己的技术方案公开给社会公众以换取一定期限的专有权。有鉴于此,专利保护是有期限的,在大多数国家中,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专利保护期满,社会公众可以自由使用该技术。因此,我们在考虑是否利用专利保护创新成果时需要考虑创新内容在该行业所处的地位以及模仿的难易程度。如果一项技术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而且他人根据销售的产品等无法获知该技术、无法加以模仿,这种技术就可以考虑利用商业秘密而非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可口可乐配方是利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典型代表。 与此相反,如果一项技术容易被研发出来,或者很容易通过反向工程破解,一旦研发出来就应该在目标市场加以专利保护,从而保持自身的优势、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创新高度以及模仿的难易程度是企业是否通过专利保护的重要因素。 2.根据创新成果的可专利性来决定 当然,不是所有的创新成果都可以采用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创新成果的具体内容是企业能否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重要因素。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对专利保护的对象进行了限制,这种限制反映在可专利性的主题上。每个国家或地区可专利性的主题也有所差异。例如,计算机程序、疾病治疗方法在美国可以采用发明专利保护,而在欧洲却不属于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因此,在向国际申请专利保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该创新内容是否能够在某个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
哪种技术方案值得申请国际专利保护? 能被专利保护的创新内容是否都需要在国际申请专利呢?向国际申请专利往往意味着需要支付代理费、申请费、审查费、专利年费等大笔费用,同时,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每个阶段都需要投入巨大精力。投入产出比是企业必须关注的指标,而申请专利保护作为一种企业行为也必然要考虑该指标。因此,总体而言,向国际申请专利需要考虑申请专利所得收益是否值得企业付出高昂的成本来申请专利。 企业只有能获得足够收益才值得向国际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成本比较容易核算,那么如何判断企业的收益呢?企业有形商品的收益比较容易计算,根据卖出商品的价值就可以核算其收益,然而专利作为一种无形商品,既有直接收益又有间接收益,其收益核算要复杂许多。一般来说,专利的收益主要包括:①直接收益,专利权人通过将专利许可或转让给他人的方式直接获得收益。②实施专利的收益,专利权人通过实施专利而降低成本、增加产量等带来的收益。③抑制竞争对手提高竞争力的间接收益,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布局形成技术壁垒或者使专利技术形成行业标准等方式有效阻止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从而提高专利权人的市场占有率进而使其获得的收益。 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可以将申请、维持专利的成本与获得该专利带来的收益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是否有必要向申请国际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