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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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务上可能会更容易有一些发明创造,毕竟人们为了减少工作或者是减轻工作的压力会想出一些创造性的方法。那属性是什么呢?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法人吗的相关内容。

  一、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法人吗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属于法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三、侵权举证角度有哪些  (一)员工关系角度

  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能够证明其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过劳动关系,而且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研发人员的本职工作内容,则该工作内容所相关的研发成果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用人单位锁定。其次就是研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的项目任务书。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行为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的范畴。

  (二)经营范围比对

  研发人员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与申请专利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如果存在相同、相近的地方,则容易引导法院就此做进一步法庭调查,之后的举证也能更加方便的展开。

  (三)相关业务合同及票据

  与研发项目相关的业务合同及发票等票据有时也可以证明研发项目使用了原用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某项专利技术的完成需要购置相应的研发器材,试剂等。行为人的原用人单位具备该时间段内的相应设备采购合同、研发相关试剂的购买协议,供应商发票等,则具备提供争议专利研发的物质技术条件的高度盖然性。

  (四)相关图纸

  原用人单位所提供的相关图纸与争议专利内容相关,且时间点、与所购置设备、采用的各类试验物品具有相互印证性,能够使得证据指向职务发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法人吗的相关内容,职务发明专利是属于法人的,除非所约定的合同上会另有规定,不然就得按一般规定来。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

发布于 2023-01-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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