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版权侵权典型案例看如何预防著作权侵权
随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措施也越来越严厉,在网络不断发展后,关于网络版权侵权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中比较严重的区域,许多人也知道网络版权维护问题。那么,网络版权侵权有哪些典型案例呢?今天,就让商标小编一起带大家来看看那些经典的版权侵权事件。
“白莲花奖”:
2017年10月29日,首届燧石文学奖在北京举办了颁奖典礼。不同的是,除了各种表彰表演艺术类奖项以外,燧石文学奖还专门为年度抄袭作品设立了“白莲花奖”。
“白莲花奖”入围的作品有唐七《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秦简《锦绣未央》和知白守黑《英雄联盟之王者荣耀》。最终经过各种观众评选,该“奖项”被《锦绣未央》获得。
燧石文学奖之所以为抄袭作品新开奖项,正是在以反讽的态度支持原创版权。这一举动也获得了网友们的喝彩,看来抄袭事件已经引起大众的强烈抵制了。
最有趣的版权:
2011年,来自英国的摄影师大卫•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丛林中拍摄时,相机被一只黑猕猴夺去并拍下了自己的露齿笑自拍照。几个月后,斯莱特出版《野生动物的个性》一书,收录了这一系列动物自拍照,引起民众热议。
2014年,斯莱特发现“维基百科”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的猴子自拍照,而维基百科的使用理由是自拍照的主人是猴子,不是摄影师斯莱特,所以照片不属于他。此外,善待动物组织也认为照片版权应该属于那只黑猕猴,不属于史莱特,并通过打官司为猴子争取版权。
2017年9月11日,裁定出炉。美国旧金山法院判决称,版权保护不适用于猴子。斯莱特还是争取到了黑猕猴自拍照的版权,而由此得来的版权费也要作为猴子保护的基金,可以说双方都获利了。
最NB的版权:
2017年11月13日一审宣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华多公司在其网络平台YY上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涉案电子游戏直播,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这场耗时3年的网易诉YY游戏直播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电子游戏在终端设备上运行呈现的连续画面可认定为类电影作品,该作品的“制片者”应归属于游戏软件的权利人。并且,游戏的呈现画面是电子游戏的基础价值,故游戏直播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范畴。
近几年各类侵权案件屡见不鲜,不少受害者都纷纷通过法律来维权,但是往往收效甚微,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源于没有做好版权保护,
那么,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著作权人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呢?就此,小编特意咨询了商标知识产权平台专家顾问,专家建议,首先,大家要知道从作品诞生之日起著作权就产生了,可是要保护作品、转让交易,都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也叫版权登记。通过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获取版权证书,近年来,国内版权事业发展迅速,全国多个地方简化了版权登记手续,免费为著作权人进行登记,同时登记时间也大幅缩短,尽可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和利益。
著作权登记分为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前者包括文字、图片、艺术、录像、音乐等等,后者包括手游网游、各类APP、电脑软件、集成电路程序等等。
商标知识产权平台专家提醒大家,著作权登记是保护作品最有利的工具,它可以理清作品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可谓是一证在手,侵权无忧。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以营业为目的使用其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作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