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合兼并
所谓“混合兼并”又称为“复合兼并”,是指分属不同产业领域,即无工艺上的关联关系,产品也完全不相同的企业间的兼并。兼并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进行多角化经营,以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
混合兼并的基本条件:被兼并企业在经过改造之后,有利于帮助兼并企业扩大生产增加盈利能力。
从时间来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50年代—60年代,又发生了第三次大的兼并浪潮。在经历了横向兼并与纵向兼并以后,第三次兼并浪潮的主要特征又表现为混合兼并成了兼并的主要形式。一般来说,混合兼并是指那些从事不相关业务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混合兼并还可以细分为产品扩张型兼并,地域市场扩张型兼并和纯粹混合兼并。
混合兼并在性质上分为产品扩张、市场扩张和纯粹混合兼并三种,混合兼并属于多样化经营的范畴。在混合兼并中规制的主要重点是商业互惠。所谓商业互惠是指两个企业各有所需,相互之间进行买卖。这种商业互惠因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而受到法律的规制。与此同时,对混合兼并也可以运用市场结构的方法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