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的类型
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可以区分为母子公司、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和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等三种类型。
母子公司关系构成控制与被控制的法律关系和支配与被支配的经济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一种不正常的出资关系。母公司通过掌握所出资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协议的形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而子公司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尽管一般比例很低),由于重大事项决定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其不具备作为母公司股东的相对独立性。
作为企业集团的成员公司,基于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彼此具有特定的联结纽带关系。企业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一种集合化的经济利益联结,与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区别在于仅限于相互参股,以有利于巩固企业联合与发展经济规模。
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常见的公司转投资行为,对于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两个公司之间以参股投资来连接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在以货币出资的情形下,投资持股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现金减少,长期投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