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兼并的类型
跨国兼并又分为两种类型:跨国合并和跨国吸收兼并。
跨国合并(Cross-border Consolidation),或者译为跨国新设兼并或跨国平等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并为一体,既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也没有被并方和兼并方的区别。并购后,双方的法律实体地位都不存在,而以新的名称取而代之。这种并购一般采取换股收购的方式进行,而且往往属于友好并购。英国石油和美国阿莫科公司平等并购后,双方的法律实体地位都不存在了,而以新的公司名称英国石油-阿莫科公司(BP-Amoco)取而代之。德国戴姆勒-奔驰和美国的克莱斯勒的合并也是这样,双方实行平等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名称为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采取这种形式对那些特大型的双方实力相当的跨国合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如果一方为兼并方另一方为被并方的话,很可能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尤其是被并方的国家的压力。当民族主义的情绪泛滥时,这种交易很可能失败。在跨国吸收兼并中,有主并公司和被并公司,主并公司存续下来,被并方则丧失了法律上的实体地位。并购后,主并方承担被并方的债权和债务。这种并购多出现在实力相差悬殊的并购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