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等专利申请可请求优先审查

猪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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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涉及节能环保、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请求优先审查。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产业等。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明确,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将按照假农药处理

为了有效贯彻6月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日前公布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新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限量。

该办法明确,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内有改变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剂量;改变农药有效成分以外组成成分;改变产品毒性级别;原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发生改变等情形之一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向农业部申请变更。

发布于 2023-01-0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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