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代理人”你了解多少?
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 (一)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中国专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专利代理人的组织的有关人员组成。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在我国,要以专利代理人身份开展执业活动,不仅要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还必须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品行良好; (二)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三)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后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 (四)与专利代理机构订立劳动合同;(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一)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工作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予以颁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进行监督管理。三、专利代理人的执业范围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专利代理人可以承办下列事务: (一)为专利申请提供咨询; (二)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三)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四)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五)其他有关专利事务。四、专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代理人享有的权利:专利代理人依法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专利代理人应履行的义务:1.专利代理人必须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派的专利代理工作,不得自行接受委托。2.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3.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4.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专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吊销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二)侵占、剽窃、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的; (三)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四)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具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被处罚的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