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实施运用,才能转化为经济价值。一般来说,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能力总是有限的,经常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授权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权来获得专利使用费。虽然这种方式与专利出售相比交易额较小,但是专利权人仍保留了专利的所有权。专利许可往往与专利申请、侵权诉讼等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统筹考虑。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通过订立实施专利的许可合同来实现专利授权。 那么,在制定实施专利的许可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注意对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的行为从时间或地域上进行限制专利权人可以允许被许可人在专利权的整个有效期限内以及在专利效力所及的全部地域内从事各种类型的实施专利行为,即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可以对被被许可人的实施行为施加种种限制;限制实施的地域仅仅是国内某一地区,而不一定包括全国;限定实施的时间期间仅仅为若干年,而不一定是自订立合同之日起的整个专利权有效期。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约定,被许可人超越约定的限制条件的,专利权人保留控告被许可人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二)注意根据被许可人实施的范围来决定不同类型的专利实施许可 根据被许可人取得的实施权的范围,专利实施许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2.排他实施许可;3.普通实施许可;4.交叉实施许可;5.分实施许可。 专利权的价值在于达到一定范围的独占排他效果。专利权人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在不危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与被许可人订立不同类型的合同。(三)针对被许可人不同的许可动机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质上旨在实现一种利益交换:专利权人将实施专利的权利授予被许可人,从而部分地放弃了《专利法》赋予他的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换取了被许可人支付的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从而付出了一定的经济代价,但是换取了实施专利的权利,而且其实施行为获得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因此,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会产生合同双方“双赢”的结果。专利权人一定要明确专利许可的目标不仅仅是合理的价格,而是寻求“双赢”的平衡。针对的被许可人不同的许可动机应采取不同的策略。 1.因侵权诉讼而启动专利许可 因侵权诉讼而启动专利许可,专利权人需要考虑胜诉的可能性、判赔数额、其他判决结果、诉讼费用、败诉对企业及个人形象的影响等因素。 2.因商业合作而启动专利许可 对于没有发生侵权诉讼或者诉讼威胁的商业合作,专利权人需要考虑:自身能从专利许可中获得什么?专利许可中需要避免什么?(四)注意许可谈判前的保密协议 一项专利技术,其实质内容往往不限于专利授权文本记载的范围,发明人还有很多技术实施资料、技术诀窍、实施注意事项等未公开。这些内容在专利许可谈判中往往成为被许可方关注的重点之一。虽然为了促成许可合同签订,需要介绍很多技术细节和技术诀窍,但是为了避免出现谈判还未成功,参与谈判的潜在被许可方已经在生产类似的产品的情况,专利权人在许可谈判之前就应与谈判方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明确对谈判中提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私自使用,规定如果违反保密协议后的相应责任。 (五)注意明确关于改进发明的成果归属问题 鉴于现在的技术发展如此迅速,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可能都专利技术做出改进,因此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应明确关于改进发明的成果归属问题。首先要明确改进的程度,其次要明确改进发明的成果的归属。虽然难以在许可合同签订时明确具体的使用费数额,但是将某一方做出改进后的权利归属进行明确,无疑降低了以后的纠纷风险。(六)注意反垄断等问题 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最为重要的限制,就是不得触犯《反垄断法》的规定,构成违法限制竞争的行为。 哪些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触犯《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 1.在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有关专利的垄断性协议。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订立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3.以搭售方式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合同,它并非简单地约定被许可人有权使用许可人的专利权,更多的是全面约定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它常常会涉及到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所以建议您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有律师或者专利代理人参与。 知识产权的顾问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订立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全国服务热线:18117821094,我们的产权顾问将时间为您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