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授权后如何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一、国防专利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国防专利申请经国防专利局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国防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国防专利的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但是,国防专利局向申请人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并将该国防专利的有关事项在《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二、普通专利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发明创造的名称、发明人/设计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授权公告日和说明书摘要等事项。在专利公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公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有附图的,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即摘要附图;会公布外观设计专利的一幅图片或者照片,且是申请人指定的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