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官方通知文件怎么传送给申请人?
在提交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专利局即启动专利审查程序,在审查过程中,进入到不同的审查阶段,专利局会下发相应的通知书,另外在发现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时,也会下发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有何问题,应当在多长时间的期限内对通知书进行答复等等。 那么这些专利局下发的通知书,如何传送给申请人呢?商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不同的申请途径,传送方式也不同: 1、申请文件为当面提交的,直接送达 申请人在受理窗口当面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一般在受理窗口接收通知和决定,也可以要求通知书邮寄送达。 申请人逾期未领取的,通知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2、申请文件为邮寄提交的,邮寄送达 不直接送达的文件,专利局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把通知和决定送交当事人。 3、申请文件为电子客户端或者网页端提交的,电子送达 对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申请提交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专利申请提交人应当按照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规定的方式接收。 4、公告送达 专利局发出的通知和决定被退回的,如果确定文件因送交地址不清或者存在其他原因无法再次邮寄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文件视为已经送达。电子申请用户未及时接收通知或决定的,不作公告送达。 5、委托代理机构的,送达至代理机构 如果申请人委托了代理机构,那么专利局的所有通知书文件,都会直接送达至代理机构,而不会送达至申请人,所以申请人如果需要查询相关通知书,应当咨询所委托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