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认为与专利执法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 那么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书又该写什么内容呢?以下由商标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一、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复议申请人是专利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有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属于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 5.属于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职责范围; 6.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7.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8.其他有权的专利执法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复议。 二、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人书面申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面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邮政编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 2.被申请人的正式名称,不能使用简称。 3.专利执法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其中,复议请求要写明申请人的复议目的,如要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申请行政赔偿或者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明:(1)被申请人专利执法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地点、事实和法律依据;(2)与复议请求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如要求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证据,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等。 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日期。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上述内容制作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并将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向其宣读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