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买下数百专利精心布局数年 4家IPO企业被勒索200余万

solomon777
solomon777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18 浏览

当一家企业经历初创,融资,最终到了上市前的“临门一脚”,却突遭“冷箭”:有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名发起诉讼,并向证监会举报,以延迟、拖延和影响上市为要挟,逼迫IPO企业“破财消灾”。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经过与浦东分局联合侦查,一个以影响企业上市为要挟、敲诈勒索200余万元的犯罪团伙已被警方摧毁。此案的破获,在上海也属首例。

01反复敲诈贪得无厌

按照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这也意味着拟上市企业一旦面临专利权诉讼,将不得不停下脚步,长时间精心筹备很可能付诸东流。这个“软肋”落在“有心人”眼中,成了在拟上市企业身上“割肉”的一把“利刃”。

李某和孙某是一对夫妻,此前一直开公司从事专利权代理。在熟悉行业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发现了这条“生财之道”。为此,他们做了数年的精心布局,买下了六七百个小专利储备起来,作为日后打官司的筹码。当一切准备妥当,他们开始在网上搜索各种IPO的公开信息,找到其中疑似侵犯他们公司专利权的一些公司,开启了敲诈勒索之路。

2017年3月至7月,李、孙二人获悉A公司正在筹划股票首次发行的消息后,就以A公司侵犯专利权为名多次恶意发起诉讼,并向证监会恶意举报,同时向A公司发出要挟,以延迟、拖延和影响上市来逼迫A公司与他们签定所谓“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以授权使用专利为名勒索A公司。

当时A公司正处于上市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官司因为牵涉到专利权侵权与否的技术调查,周期往往很长,有时要拖延一两年,为确保上市,A公司负责人无奈接受了李、孙二人的要挟,以人民币80万元私了。

这钱太好赚了!贪心不足的李某并没有因为A公司的妥协而放过。7月底,李某、孙某虚构了已将公司名下专利独家许可给另一家公司使用的事实,伙同该公司法人高某,再次恶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A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指使高某向证监会实名举报。A公司最终又被迫私下和解并再次支付80万元。

两次吃了哑巴亏的A公司心有不甘,在公司上市事宜尘埃落定后,最终选择向警方报警。

02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恶意敲诈拟上市公司,不但搅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也极大地危害着营商环境和创业氛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证券犯罪侦查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即与浦东分局经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

据警方调查,李某与孙某等人操此业由来已久。

2015年至2016年,李某同时以10多项专利侵权的名义对B公司发起诉讼, B公司被迫以5万元人民币私了。

2015年至2017年,李某在C公司融资阶段,以多项专利侵权的名义发起20多起诉讼,并向多家网络购物平台进行投诉,致使该司产品下架,C公司被迫签订和解协议,支付和解费用22.5万元人民币。

2017年10月,李某又在D公司深圳股市主板上市前以3项专利侵权的名义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D公司,并向证监会举报D公司侵犯专利权,担心诉讼影响上市,D公司被迫支付28.8万元和解。

警方调查发现,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发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打赢官司,而是作为要挟的手段。一旦碰上坚持不妥协的企业,李某等人往往会在最后阶段选择撤诉,以降低作案成本。警方调查中也发现了大量撤诉的案例。

目前,本案已进入起诉阶段。此案的侦破有力维护了拟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

警方表示,对于此类扰乱资本市场发审秩序的行为,警方将高度关注、全链条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如遇此类行为,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建议企业如遇该类情况,千万不要选择妥协,收集敲诈证据,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拥有16年知产行业经验和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专注商标交易、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转让、知产案件等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知产方面的咨询,可联系。

发布于 2023-01-06 23:43

免责声明:

本文由 solomon777 原创或收集发布于 火鲤鱼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可联系本站删除。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