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奖有新规!滨州最低奖金比之前提高至1万元
4月21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新的《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奖励额度进一步提高,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
4月4日,滨州市政府制定发布了新的《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这是滨州市在2014年《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新《办法》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新《办法》规定,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新《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优化了专利奖励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大众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是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特点、十强产业集群高速发展新情况的新举措,是保障专利奖励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方法,更是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富强滨州”的有力抓手。新《办法》规定,专利奖授奖总数有所压减。市专利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比老《办法》减少20项。奖金额度进一步提高,较老《办法》规定的每项2万元、1万元、2千元有较大提高。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评审组织管理机构做了优化合并。并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将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和市专利奖励评审委员会合并为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一个评审组织管理机构。专利奖申报渠道全面拓宽。推荐单位增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级行业协会。评审工作程序简便优化。老《办法》规定先公示拟奖励名单,后召开专利奖励委员会审议,公示期30天。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审查确定拟奖励名单后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来源:齐鲁网 记者: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