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舰载机辅助安全着舰的拦阻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舰载机作为航母编队的主要作战武器,是在海洋战场上夺取和保持制空权、制海权的重要力量,是实现海上纵深防御和远海机动作战不可或缺的装备。随着现代战争呈现出无人化的趋势,航母舰载无人机已成为世界军事强国瞩目的焦点,一系列研制开发计划纷纷出台。
传统的舰载有人机拦阻方式为:舰载机在其尾部安装有一个可以收放的拦阻钩,航空母舰甲板上铺放着3-4道拦阻索,在甲板上安装有拦阻机,拦阻网与拦阻索相连。当飞机着舰时将拦阻钩放下,使其钩上拦阻索,拦阻索再带动拦阻机内部的柱塞运动,使得液压缸中的流体流向蓄液桶,从而将飞机着舰时的动能消耗掉,一般滑行50米至95米后停止,实现飞机的着舰。而对于体积更小、质量更轻的舰载无人机而言,如此复杂的拦阻程序已经不能满足军用作战时的许多需求。
因此,针对3吨以内的舰载无人机的回收,现有的舰载机回收方式有许多不足:现有的拦阻装置使得舰载无人机着舰滑跑区域过长,液压缓冲系统复杂、方向单一,耗能大等。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可以在航母上从多方向回收舰载无人机,在舰面上安装多个本实用新型即可同时从不同方向回收多架舰载无人机,提高了舰载无人机的回收效率。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包括用于舰载无人机降落的圆形平台和天钩拦阻系统t;所述的天钩拦阻系统t包括设置在圆形平台的圆心处的天钩支架,在所述的天钩支架顶部横向设置天钩吊臂,在所述的天钩吊臂上对称设置用于阻拦舰载无人机的天钩绳索;在所述的天钩支架的两侧的圆形平台上对称设置地面拦阻装置d,所述的地面拦阻装置d包括对称设置在舰载无人机降落区两侧的刹车装置,两个所述的刹车装置之间通过拦阻索相连。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天钩支架顶部斜着安装用于帮助天钩吊臂纵向承载的加固机构,形成至少一个三角形稳定结构。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天钩吊臂上对称设置滑轮组,所述的滑轮组均分别包括第一滑轮和第二滑轮,所述的天钩吊臂通过第一滑轮和第二滑轮与天钩绳索分别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的天钩支架为伸缩支架。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圆形平台的下方设置缓冲器,所述的缓冲器位于天钩吊臂在圆形平台的投影处;在回收阶段开始之前,所述的刹车装置的第三连杆处于松开状态;在回收阶段开始后,绳索拉动第一连杆,带动第二连杆,使第三连杆夹紧从而对圆盘进行减速。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舰载无人机的机翼中间处设置用于挂住天钩绳索的凹槽,实现舰载无人机的限位。
进一步的,所述的刹车装置包括被第三连杆夹紧的圆盘,所述的第三连杆通过第二连杆与第一连杆相连;在回收阶段开始之前,所述的刹车装置的第三连杆处于松开状态;回收时,绳索拉动第一连杆,带动第二连杆,使第三连杆夹紧从而对圆盘进行减速。
进一步的,所述的圆形平台区域嵌在航母舰面甲板上,与航母舰面甲板平齐。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圆形平台下方安装辅助圆形平台转动的滑轨,在所述的滑轨上方设置滑块;在所述的圆形平台中心下部设置带动圆形平台旋转的轴,在所述的轴处设置配合使用的轴承和紧固螺母。
进一步的,所述的滑轨为圆环形状,所述的滑块为扇形圆环形状且中间镂空。
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可以在航母上从多方向回收舰载无人机,在舰面上安装多个本实用新型即可同时从不同方向回收多架舰载无人机,提高了舰载无人机的回收效率。同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无需原有的复杂的液压缓冲系统,无需很长的着舰拦阻距离,节约了航母舰面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舰载机拦阻回收装置系统在拦阻舰载无人机时的示意图;
图2为主要拦阻装置系统的正视图;
图3为天钩系统中的天钩支架收缩后的示意图;
图4为收紧天钩系统绳索的缓冲器剖视图,其放置于圆形平台内部;
图5为舰载无人机机翼图;
图6为机翼的局部加强的凹槽特征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地面拦阻装置的刹车装置的立体图;
图8为地面拦阻装置的刹车装置的仰视图;
图9为嵌入甲板的圆形平台与甲板的安装示意图;
附图标记,1-航母舰面甲板,2-圆形平台,3-刹车装置,4-拦阻索,5-拦阻钩,6-机翼特征凹槽,7-天钩绳索,8-天钩吊臂,9-第一滑轮,10-第二滑轮,11-加固机构,12-天钩支架,13-舰载无人机,14-缓冲器,15-滑轨,16-滑块,17-轴,18-轴承,19-紧固螺母,3-1-第一连杆,3-2-第二连杆,3-3-第三连杆,3-4-圆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一个实际软件系统可靠性分析实例进行详细描述。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定,术语“安装”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连接;可以是直线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简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联通。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理解上述用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一种旋转型舰载无人机拦阻回收装置,包括用于舰载无人机13降落的圆形平台2、天钩拦阻系统t和地面拦阻装置d;天钩拦阻系统t包括天钩吊臂8、天钩支架12、天钩绳索7和加固机构11;天钩支架12安装在圆形平台2的圆心处,在天钩支架12顶部安装一个横向的天钩吊臂8。在天钩吊臂8和天钩支架12顶部斜着安装一加固机构11,由于三角形稳定结构,可以使整个天钩系统更加稳定,以承载纵向载荷。
在圆形平台2的中心设置天钩支架12,在天钩支架12上部设置用于帮助天钩吊臂8纵向承载的加固机构11,在确定舰载无人机13翼展后,经计算在合适位置处上方设置第一滑轮9和第二滑轮10,以方便舰载无人机13勾挂从滑轮垂下的绳索。其中,第一滑轮9和第二滑轮10均分别与天钩绳索7相连。在天钩支架12的两侧对称设置回收装置,回收装置均分别包括配合使用的天钩拦阻系统t和地面拦阻装置d。地面拦阻装置d包括对称设置在舰载无人机13降落区两侧的刹车装置3,该两个刹车装置3通过拦阻索4相连。
如图2-3所示,天钩系统t中的天钩支架12在使用后可以收缩,节约航母上的空间。
如图4所示,缓冲器14安装在圆形平台2下方,其位于天钩吊臂8在圆形平台2的投影处。缓冲器14为液压缓冲器,一般的液压缓冲器主要由缸筒、顶杆、活塞、复位弹簧和液压缸盖组成,液压缓冲器的复位弹簧连接在活塞与缸筒底部之间,液压缓冲器的顶杆另一端转动连接有缓冲滑轮。机箱上开设有天钩绳索7出入口,机箱外设置有缓冲随动轮,拦阻索4的一端卷绕在卷筒上,天钩绳索7的另一端依次绕过各个液压缓冲器上的缓冲滑轮并从拦阻索出入口穿出延伸至机箱外部。当回收过程开始后,舰载无人机13勾挂天钩绳索7,将天钩绳索7拉长,缓冲器14在此时可以收紧天钩绳索7从而限制舰载无人机13机翼位移。
如图5-6所示,在舰载无人机13的机翼中间处设置机翼特征凹槽6,方便其挂住天钩绳索7,从而使舰载无人机13限位。
拦阻钩5的位置需要根据不同型号舰载无人机13自行设计,一般安装在舰载无人机13尾部,如图7-8所示,在回收阶段开始之前,刹车装置3的各机构处于夹紧状态,当拦阻钩5勾挂拦阻索4时,一小段拦阻索4从圆盘3-4中被拉出,第一连杆3-1所连液压缸开始工作,给其一反作用力带动第一连杆3-1、第二连杆3-2、第三连杆3-3夹紧拦阻索4所缠绕圆盘3-4,于是拦阻索4被限位,只会被拉长一小段从而缓冲掉舰载无人机13一小部分航向的动能。
如图9所示,圆形平台2区域嵌在航母舰面甲板1上,与航母舰面甲板1平齐,不影响航母的其他任务的完成。其安装示意图如图9所示。
在圆形平台2下方安装辅助圆形平台2转动的滑轨15与滑块16、轴17、轴承18和紧固螺母19。滑轨15与滑块16安装在圆形平台2下方。滑轨15为圆环形状,滑块16为扇形圆环形状,滑块16中间镂空,通过特殊的特征安装在滑轨15上方,当圆形平台2转动时,滑轨15和滑块16可以辅助圆形平台2转动。轴17固定安装在圆形平台2中心下部,带动圆形平台2旋转;当圆形平台2旋转时,滑轨15随之旋转。轴承18的内圈和轴17使用紧配合,紧固螺母19用于锁定轴17和轴承18。
工作过程:圆形平台2嵌入舰面,距圆形平台2的圆心一定距离处放置天钩拦阻系统t和地面拦阻装置d,当舰载无人机13降落到圆形平台2区域后,机身尾部拦阻钩5勾挂地面拦阻装置d的拦阻索4,拦阻索4只被拉出有限长度,因为其刹车机构将拦阻索4限位,此时舰载无人机13发动机动能被缓冲一小部分,因此,舰载无人机13继续沿着平台切线方向滑动,其机翼特征凹槽6挂住天钩绳索7,其机翼也被限位,于是飞机带动圆形平台2转动,剩余的绝大部分发动机动能由圆形平台2转动时的摩擦力消耗。当舰载无人机13产生偏差时,天钩拦阻系统t和地面拦阻装置d共同组成的拦阻系统可以保证当舰载无人机13偏心挂索或降落时拦阻钩5高于地面拦阻索4时,无人机仍旧可以至少有一边机翼特征凹槽6挂住天钩绳索7,从而顺利回收,提高拦阻成功率。圆形平台2可以从航母的任意角度回收舰载无人机13,在航母上布置多个即可以从不同方向回收多架无人机,提高舰载无人机13回收过程的回收效率。
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定义,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