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无人机实际上是无人驾驶飞行器的统称,按飞行平台构型分类,无人机可分为固定翼无人机、旋翼无人机、无人飞艇、伞翼无人机、扑翼无人机等,与载人飞机相比,它具有体积小、造价低、使用方便、对作战环境要求低、战场生存能力较强等优点。由于无人驾驶飞机对未来空战有着重要的意义,世界各主要军事国家都在加紧进行无人驾驶飞机的研制工作。另外,无人机用途广泛,在警用、城市管理、农业、地质、气象、电力、抢险救灾和视频拍摄等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起落架是无人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面停放、滑行、起飞着陆和滑跑时用于支撑飞机重力,承受相应载荷的装置,无人机在降落时,起落架最先降落,它能够消耗和吸收飞机在着陆时的撞击能量。其中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具有飞行速度快,飞行高度高,滞空时间长等优点,在降落时的速度比较大,因此地面对于起落架的撞击能量很大。但目前市面上的无人机起落架大多减震效果并不好,无法有效减轻无人机与地面的碰撞冲击力,导致无人机下降时不稳定,容易受到较大的冲击,而无人机内部通常需要配备较为精密的仪器、设备,较强的冲击将会对降低仪器设备的精密性,无人机各部分的结构性能因此受到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可有效减小无人机降落时与地面的碰撞能量,保障无人机下降平稳,各方面结构性能不受影响。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包括轮胎、固定板、支撑杆、大螺旋弹簧和小螺旋弹簧,所述固定板安装于无人机机身底部,所述支撑杆为一对,支撑杆一端与固定板固定连接,另一端与轮胎相连接;所述大螺旋弹簧和小螺旋弹簧均为一对,大螺旋弹簧和小螺旋弹簧呈x形分布,中间通过圆环连接,所述大螺旋弹簧位于下方,其一端与圆环相连接,另一端与支撑杆端部相连接,所述小螺旋弹簧位于上方,一端与圆环相连接,另一端与固定板相连接。
所述大螺旋弹簧和小螺旋弹簧均为减震弹簧。
所述大螺旋弹簧通过螺栓和螺母与支撑杆固定连接。
所述小螺旋弹簧通过吊环螺丝和吊环螺母与固定板固定连接。
所述支撑杆通过螺栓和螺母与轮胎固定连接。
本发明的起落架减震装置包括固定板、支撑杆、螺旋弹簧和圆环,螺旋弹簧包括位于下方的一对大螺旋弹簧和位于上方的一对小螺旋弹簧,两对螺旋弹簧呈x形分布,一端分别与固定板和支撑杆固定连接,另外一端分别与圆环相连接,所述螺旋弹簧为减震弹簧,大螺旋弹簧的一端拉住支撑杆,另一端抵住圆环,小螺旋弹簧的一端抵住固定板,另一端拉住圆环,两对螺旋弹簧的另一端通过倒勾与圆环相连接。
固定翼汽油无人机进行着陆时,由于速度较快,机身更重,与地面碰撞产生的能量通过支撑杆和固定板传到螺旋弹簧,上方小螺旋弹簧受力拉伸,可吸收一部分冲击能量,下方大螺旋弹簧受力压缩,也可吸收一部分冲击能量,并将能量传递到中间圆环进行消散,同时产生反作用力,进一步减缓固定翼无人机着陆时受到的冲击力,以此达到减震的效果,确保固定翼无人机的下降过程更加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正视图;
图2为螺旋弹簧装置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参考图1和图2,本发明的固定翼汽油动力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无人机设有机身14、机翼1和螺旋桨13,螺旋桨13通过固定圆柱15固定在机身14上。无人机起落架减震装置,包括轮胎3、固定板12、支撑杆2、大螺旋弹簧6和小螺旋弹簧9,固定板12安装于无人机机身14底部,支撑杆2为一对,支撑杆2一端与固定板12固定连接,另一端通过螺栓5和螺母4与轮胎3固定连接。大螺旋弹簧6和小螺旋弹簧9均为一对,大螺旋弹簧6和小螺旋弹簧9呈竖向x形分布,中间通过圆环7连接,大螺旋弹簧6位于下方,其一端与圆环7相连接,另一端通过螺栓5和螺母8与支撑杆2端部固定连接,小螺旋弹簧9位于上方,一端与圆环7相连接,另一端通过吊环螺丝10和吊环螺母11与固定板12固定连接。两对螺旋弹簧均为减震弹簧,两对螺旋弹簧的一端通过倒勾与圆环7相连接。
本发明的固定翼汽油无人机进行着陆时,由于速度较快,机身更重,与地面碰撞产生的能量通过支撑杆2和固定板12传到螺旋弹簧,上方小螺旋弹簧9受力拉伸,可吸收一部分冲击能量,下方大螺旋弹簧6受力压缩,也可吸收一部分冲击能量,并将能量传递到中间圆环7进行消散,同时产生反作用力,进一步减缓固定翼无人机着陆时受到的冲击力,以此达到减震的效果,使无人机受到的冲击更小,双螺旋弹簧为减震弹簧并且呈“x型”分布,双重减震设计可以确保固定翼无人机的下降过程更加稳定。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