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轻质建筑材料是一种新型复合建筑材料,其种类繁多,包括有轻质砖、轻质砌块、高性能轻集料混凝土、轻质隔墙板、轻质墙板材料等,在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到输送装置传统的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基本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但是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所述: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的送料长度固定,从而使得落料点的位置始终固定而不便于进行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包括输送底板,所述输送底板顶部的四角位置均固定焊接有第二支撑杆,四组所述第二支撑杆的顶部位置固定焊接有第二U型板,所述第二U型板底部左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四滑行机构,且第四滑行机构设置在前后两组第二支撑杆之间的位置,所述第四滑行机构底部位置固定安装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左侧位置倾斜固定安装有第三U型板,所述第三U型板底部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三滑行机构,所述第三滑行机构底部位置固定安装有套设在第三U型板外部的第一U型板,所述输送底板顶部左侧位置设置有第二滑行机构,且第二滑行机构设置在前后两组第二支撑杆之间的位置,所述第二滑行机构的顶部位置固定安装有楔形块,所述输送底板顶部右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左侧输出端与楔形块右侧的侧壁相固定,所述楔形块顶部右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二气缸,所述楔形块顶部左侧位置设置有第一滑行机构,所述第一滑行机构顶部倾斜固定安装有与第一U型板底部左侧位置相固定的第一支撑杆,所述第二气缸左侧输出端与第一支撑杆相固定。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二U型板背面侧壁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电机,两组所述电机正面输出端均延伸到第二U型板内腔并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有转轴,两组所述转轴的外部固定安装有传送带。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输送轻质建筑材料。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一滑行机构包括第一滑块和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开设在楔形块顶部左侧位置,所述第一滑槽内腔设置有与第一支撑杆底部相固定的第一滑块。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调节落料点和多组拼接使用。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二滑行机构包括第二滑板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开设在输送底板顶部左侧位置,所述第二滑槽内腔设置有与楔形块底部中间位置处相固定的第二滑板。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多组拼接使用。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三滑行机构包括第三滑板和第三滑槽,所述第三滑槽开设在第三U型板底部的中间位置处,所述第三滑槽内腔设置有与第一U型板内腔底部相固定的第三滑板。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输送轻质建筑材料。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四滑行机构包括滑框和第四滑板,所述滑框固定安装在第二U型板底部左侧位置,所述滑框内腔设置有与连接块顶部相固定的第四滑板。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多组拼接使用。
优选的,上述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中,所述第一U型板和第三U型板的倾斜角度相同,所述楔形块顶部设置为斜面,且斜面与第一U型板相平行,所述第一U型板的倾斜角度范围为5-10°。
基于上述技术特征,便于输送轻质建筑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第一、通过本技术方案的设计,启动第二气缸伸长带动第一支撑杆通过第一滑块在第一滑槽的内腔中向左侧移动,第一支撑杆带动第一U型板通过第三滑板在第三滑槽的内腔中向左侧移动至适当位置处,轻质建筑材料经传送带左端下落时落至第三U型板内腔底部并在第三U型板和第一U型板自身倾斜结构的作用下经第一U型板左端位置滑出,从而便于调节轻质建筑材料的落料点;
第二、通过本技术方案的设计,启动第二气缸收缩带动第一U型板移动到最右端,然后启动第一气缸收缩从而带动楔形块、第一支撑杆、第一U型板和第三U型板同步移动至最右端位置,此时第一U型板左端位置与第二U型板左端位置恰好处于同一竖直面上,接着将多组该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左右朝向进行拼接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发明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发明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图1中A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图1中B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U型板;2、第一支撑杆;3、第一滑行机构;301、第一滑块;302、第一滑槽;4、第二滑行机构;401、第二滑板;402、第二滑槽;5、输送底板;6、第一气缸;7、第二支撑杆;8、转轴;9、第二U型板;10、传送带;11、楔形块;12、第二气缸;13、电机;14、第三U型板;15、第三滑行机构;1501、第三滑板;1502、第三滑槽;16、连接块;17、第四滑行机构;1701、滑框;1702、第四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包括输送底板5,输送底板5顶部的四角位置均固定焊接有第二支撑杆7,四组第二支撑杆7的顶部位置固定焊接有第二U型板9,第二U型板9底部左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四滑行机构17,且第四滑行机构17设置在前后两组第二支撑杆7之间的位置,第四滑行机构17底部位置固定安装有连接块16,连接块16左侧位置倾斜固定安装有第三U型板14,第三U型板14底部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第三滑行机构15,第三滑行机构15底部位置固定安装有套设在第三U型板14外部的第一U型板1,输送底板5顶部左侧位置设置有第二滑行机构4,且第二滑行机构4设置在前后两组第二支撑杆7之间的位置,第二滑行机构4的顶部位置固定安装有楔形块11,输送底板5顶部右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一气缸6,该第一气缸6的型号可以为HOB125*50FA,且该第一气缸6的开关按钮设置在适当位置处,第一气缸6左侧输出端与楔形块11右侧的侧壁相固定,楔形块11顶部右侧位置固定安装有第二气缸12,该第二气缸12的型号可以为SC160X250,且该第二气缸12的开关按钮设置在适当位置处,楔形块11顶部左侧位置设置有第一滑行机构3,第一滑行机构3顶部倾斜固定安装有与第一U型板1底部左侧位置相固定的第一支撑杆2,第二气缸12左侧输出端与第一支撑杆2相固定。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1、2和3:第二U型板9背面侧壁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电机13,该电机13的型号可以为Y90S-6,且该电机13的开关按钮设置在适当位置处,两组电机13正面输出端均延伸到第二U型板9内腔并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有转轴8,两组转轴8的外部固定安装有传送带10。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1和2:第一滑行机构3包括第一滑块301和第一滑槽302,第一滑槽302开设在楔形块11顶部左侧位置,第一滑槽302内腔设置有与第一支撑杆2底部相固定的第一滑块301。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1和2:第二滑行机构4包括第二滑板401和第二滑槽402,第二滑槽402开设在输送底板5顶部左侧位置,第二滑槽402内腔设置有与楔形块11底部中间位置处相固定的第二滑板401。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4:第三滑行机构15包括第三滑板1501和第三滑槽1502,第三滑槽1502开设在第三U型板14底部的中间位置处,第三滑槽1502内腔设置有与第一U型板1内腔底部相固定的第三滑板1501。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2和5:第四滑行机构17包括滑框1701和第四滑板1702,滑框1701固定安装在第二U型板9底部左侧位置,滑框1701内腔设置有与连接块16顶部相固定的第四滑板1702。
请参看说明书附图中图1、2和4:第一U型板1和第三U型板14的倾斜角度相同,楔形块11顶部设置为斜面,且斜面与第一U型板1相平行,第一U型板1的倾斜角度范围为5-10°。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时,先将该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放置在地面上,然后将待输送的轻质建筑材料放置在传送带10顶部的右侧位置,接着启动电机13带动转轴8逆时针转动从而带动传送带10同步转动进而将轻质建筑材料向左侧输送,当需要调节落料点时,启动第二气缸12伸长带动第一支撑杆2通过第一滑块301在第一滑槽302的内腔中向左侧移动,第一支撑杆2带动第一U型板1通过第三滑板1501在第三滑槽1502的内腔中向左侧移动至适当位置处,轻质建筑材料经传送带10左端下落时落至第三U型板14内腔底部并在第三U型板14和第一U型板1自身倾斜结构的作用下经第一U型板1左端位置滑出,从而便于调节轻质建筑材料的落料点,当输送距离过长需要多组该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配合使用时,先启动第二气缸12收缩从而带动第一支撑杆2通过第一滑块301滑动到第一滑槽302内腔最右端位置,第一支撑杆2带动第一U型板1通过第三滑板1501在第三滑槽1502的内腔中同步移动到最右端,然后启动第一气缸6收缩从而带动楔形块11通过第二滑板401在第二滑槽402的内腔中移动至最右端,楔形块11在移动时会带动第一支撑杆2、第一U型板1和第三U型板14同步移动通过第四滑板1702在滑框1701的内腔中移动至最右端位置,此时第一U型板1左端位置与第二U型板9左端位置恰好处于同一竖直面上,接着将多组该轻质建筑材料加工输送装置左右朝向进行拼接使用,在第二U型板9、第三U型板14和第一U型板1自身U型结构作用下防止轻质建筑材料在输送过程中位置发生偏移,以上为本发明的全部工作原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