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华公司抗肿瘤药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开庭审理
曾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5年度十大无效案例”的“胃肠基质肿瘤的治疗”发明专利案,近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因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诺华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技术类案件专业化审判的要求,由具有20余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的张晓津法官与两位技术类团队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引入拥有医药技术背景的技术调查官参加案件审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合议庭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据了解,所谓瑞士型权利要求即指:覆盖某种已知的物质或化合物的第二种或随后的医学用途或指征的权利要求。由于最早在瑞士工业产权局适用而得名。其一般的表述形式为“物质A在制备治疗疾病B的药物中的应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