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务作品著作权可以给予奖励?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那么哪些职务作品著作权是可以给予奖励的呢? 职务作品的特征 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职务作品著作权给予奖励 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怍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不同于法人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第十二条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给予奖励的相关规定。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商标就是一家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