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中国微课堂:专利(十一)
行使专利权
为什么应该行使专利权?
如果您推出一种新颖的或改进的产品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您的竞争者可能迟早试图制造与您的产品在技术特点上相同或非常类似的产品。在某些情况下,竞争者可能得益于低工资,拥有更大的市场,或者能得到更便宜的原料,从而能够以更低廉的价格制造类似或相同的产品。这可能对您的企业造成很大压力,尤其当它已为创造产品或改进产品在研究开发上做了大量投资时。
专利所授予的专有权给予专利权人机会去避免和阻止竞争者制造侵犯其权利的产品和使用侵犯其权利的生产方法,并且可对蒙受的损失要求赔偿。要证明侵权已经发生,必须显示一项权利要求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或其等同物包含在侵权产品或方法中。当您认为自己的专利发明被抄袭时行使专利权,对维持您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和可图利益至关重要。
谁负责行使专利权?
认定并起诉专利侵权者的主要责任在专利权人手中。专利权人负责监视发明在市场中的使用,认定任何侵权者,并决定是否以及如何、何时起诉侵权者。个体发明人和中小企业可以决定将此责任转移给一个独占性的被许可人。
当您行使专利权而在国内和(或)出口市场采取任何步骤时,建议与专利律师联系以取得帮助。律师会就所涉费用、风险以及最佳战略向您提出建议。
专利侵权有哪些类型?
可能的专利侵权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第三方故意侵犯一项专利权,并且没有任何避免侵权行为的意图。这可以是通过直接复制该发明或仅涉及微小的变化或修改的方式进行。发生这种侵权,可能是因为侵权人听从专利代理人的建议,认为该专利存在问题,或该专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是无效的。对于这种形式的侵权,关于是否存在侵权一般是毫无争议的。如果专利发明的所有技术特征都被复制,则确定发生侵权,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该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否有效。
第二种情形是故意侵权,但侵权人有意图为避免侵权行为显露出来做了一些掩饰。这种侵权在以下的情况下经常发生,比如当一项发明通过包含本发明的产品销售的方式被公开,或在出版的专利文献中被公开,或在一些其他出版物中被公开,第三方就会获得想法。出版物通常会概述问题并给予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方就会努力构思做出相同事物的替代方法。尽管第三方或许的确试图回避该专利,但仍然利用了发明人的基本构思,其结果可能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这可能是专利权人面临的最常见的侵权形式,绝大多数诉讼都是这种情况。
最后一种情形是偶然的侵权案件。专利权人遇到任何体现其发明构思的事物,会自然地认为他的发明被复制。事实上,这可能是因为许多人同时在努力去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例如,不同大型机构的研究部门可能都会致力于解决一个类似的问题。可能有几家公司在相临的时间段被要求通过投标合同的方式解决一个特殊问题或达到某种结果,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似想法,则可能涉及该专利发明。因此,尽管专利所有人以为他的发明可能被复制,但实际上是第三方通过不同的途径完成了相似(而不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