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地理标志商标,保加利亚:新商标和地理标志法带来重大变化
关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新法律于2019年12月17日在保加利亚生效。该法律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5年12月16日颁布的国家立法指令(EU)2015/2436(用于近似于欧盟的法律)。与商标有关的欧盟成员国,而地理标志的规定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农产品和食品质量计划的第(EU)1151/2012号条例保持一致。
新法律对商标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某些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包括新的一套绝对和相对的驳回和撤销依据,其中一些超出了欧盟指令2015/2436的范围。
在新的绝对拒绝理由中,有不能根据欧盟法律注册的商标来保护葡萄酒的名称,保证的传统特色或由早期植物品种名称组成或以其基本要素复制的商标。
恶意提出的商标申请是提出异议的新理由之一。有趣的是,与欧盟第2015/2436号指令不同,新的保加利亚法律并未将恶意视为拒绝的绝对依据,而是将其作为相对依据。同样,只有声称是实际商标所有者的人才能提出异议或取消恶意商标申请的申请。因此,基于不诚实行为提起的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如果不是实际的商标所有人,就不能以此为由对注册提出异议。
根据新法律,可以基于植物品种或动物品种名称的较早权利而取消注册。这些不是欧盟(EU)2015/2436指令拒绝的理由。
该法律保留了在先使用作为反对商标注册的理由之一,尽管在先使用并不能保护保加利亚的未注册商标。同样,根据指令(EU)2015/2436,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不会赋予禁止使用后续商标的权利。
新法律明确了使用国际商标注册的宽限期的开始日期,从而结束了保加利亚专利商标局和法院不一致的做法。从现在开始,宽限期将从国际商标注册局官方公告中公布国际注册之日起计算。
根据欧盟指令,引入了有关商标保护范围的新规则。例如,现在允许商标所有者禁止假冒商品的运输,以及禁止使用以代理人或代表名义注册的商标。尽管有这些新颖性,新法律仍未授权未注册的著名商标的所有者禁止在保加利亚领土上的第三方使用该商标。
在执法方面,新法律更好地规范了中介责任和义务。它还修改了行政责任规则并加强了边境管制措施。新法律规定,根据已撤销的立法,终止对农产品和食品的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将来,此类产品将受到欧盟法规1151/2012规定的保护。
大量更改旨在为反对商标申请提供有效且迅速的管理程序,以及撤销或使注册商标无效。但是,某些拒绝的理由仍然不在这些改进的范围之内。例如,恶意文件仍在单独的司法程序中建立。
新法律还缩短了保加利亚专利商标局加快程序的某些程序期限。除非可以原谅,否则逾期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将不被接受。引入了更清晰的程序规则,以审查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新法律还对公务费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目前,费用是分阶段支付的–有单独的申请费,而注册费应在考试完成后支付。从现在开始,必须在诉讼开始时全额支付一次注册费。在接下来的几周内将确定注册费用的金额以及可能的其他官方费用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