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解释,捷克商标法修正案:商标所有人的其他责任
2019年1月1日,捷克商标法修正案生效。该修正案纳入了适用的欧盟法规,并引入了一些国家/地区的具体规定。下面,我们从实践的角度总结了最重要的变化:
1.工业产权局(IPO)将不再自行动议拒绝干扰先前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
因此,除非在IPO公布相应商标申请后三个月内提出质疑,否则所有符合一般条件的商标都将被注册。
这对于更早商标的所有者意味着什么?
为了防止任何干扰商标的注册,较早注册的商标的所有者将需要监视IPO公告中的新发布商标申请,并在三个月内提出质疑。
这对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现在,申请人有责任进行研究,以确保其商标的唯一性,以保护其申请免受可能的正当挑战。
2.接受新类型的商标注册。
到目前为止,商标必须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从2019年开始,只要可以清晰,准确地确定商标保护的主题,即可以任何能够复制的形式表示商标。这意味着声音,气味,位置,动作,多媒体,全息照相等可以注册为商标。
3.确认因工业产权而产生的新索赔。
现在,将以公司名义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及其在比较广告中的使用明确地视为商标侵权。在迄今为止仅受竞争法管辖的情况下,此更改将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的保护。此外,该修正案针对商业秘密侵权提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则。
尽管即将出台的法规创造了新的机会,但同时也给商标所有者带来了额外的责任,他们现在负责保护其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