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惠农政策 丨(16)创业补贴资金
创业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主管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补助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补助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办理流程
1.申请。
线上:登陆河北人社APP,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线下: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携带学生证复印件或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
2.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单位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享受补贴人员信息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发放。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