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来啦!来潍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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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来啦!来潍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

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你们好!2022年已接近尾声,小伙伴们是否已经顺利就业?是否已完成就业手续?是否已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是否有就业服务需求?市人社部门为同学们准备了服务指南和就业创业政策,请查收。

一就业服务指南

01高校毕业生报到、账号激活(省外院校)、实名登记

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报到证派遣至“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可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潍坊人社服务”小程序点击“毕业生就业报到”栏目按提示要求进行,即可完成报到、账号激活及实名登记。只有您完成了实名制登记,我们才能根据您的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注意:完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名登记即为完成毕业生报到手续。)

02毕业生线上求职和网上签约

(1)线上求职。如果您有求职需求,请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就业人才招聘平台”报名参加线上求职。另外,未就业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进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入口,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人社主管部门将与您取得联系,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

“未就业 毕业生求职登记”系统

(2)网上签约。如果您找到工作,落实用人单位后, 请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在“签约管理”一栏可看到求职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如未发现,可联系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进行应约→即可完成网上签约。(注:二次签约的毕业生需先与原就业单位网上解约,再与新单位网上签约。)

03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变更报到证记载信息内容的,称为调整改派,包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和离校时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一)业务办理范围:

1.到中央、省驻潍单位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以及解约申请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潍坊市人社部门办理。

2.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

3.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外市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

4.潍坊生源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省人社部门办理。

5.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省人社部门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

(二)申请材料

1.持电子报到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手续办理: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2.持纸质报到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手续办理:

(1)调整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改派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除协议证明)。

注: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04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和转递

(一)档案查询

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档案服务——个人档案状态查询)

2.2020年以前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直接咨询户籍地县(市、区)人社部门。2020年以后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省内院校毕业生咨询户籍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省外院校毕业生咨询潍坊市人社局,可以通过“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二)档案转递

1.线上办理:

毕业生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实名认证后,在档案服务中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办理。

2.线下办理:

经查询档案在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世纪环球中心2421房间办理,档案统一通过机要通信方式邮寄。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来办人身份证。经查询档案不在我中心的,档案转递请咨询各存档单位。

二就业创业政策

01新来潍就业创业享受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对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全球TOP200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延至5年。

对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期限最长2年的生活补助。

02新来潍就业创业享受青年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特优人才(D类)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03参加“三支一扶”可直接转编

我市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广大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招募公告,并按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岗前培训等流程。“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04参加就业见习提升技能还有补贴

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见习人员自愿报名,根据各地发布的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与见习基地达成双向选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组织上岗。

0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06有志创业可入驻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注册时间42个月以内的企业及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可申请入驻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后,可最长享受2.5年房租免费,并享受创业中心搭建的一站式综合柜员服务、保姆式专业公司服务、下沉式暖心联企服务、共享式资源链接服务、线上式全程跟踪服务“五位一体”孵化服务。创业中心建立了企业长大性测评体系,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可享受物业、水电等费用奖补。可关注“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获取招商公告,报名参加路演答辩。

07租赁场所创业的可领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08遇资金问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09创业正常经营享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10吸纳有关人员就业享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年10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11参加创赛有扶持有奖励

我市每年举办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大赛获奖情况给予奖补。大赛设创业企业组和创新创意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到企业注册地(创业地)所属县(市、区)人社局报名参加初赛。初赛结束后,各县市区对获奖企业或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优秀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参加市级决赛。市级决赛创业企业组设置金奖、银奖,创新创意组设置“金种子”奖、“银种子”奖,分别发放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大赛优胜选手可优先入驻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并可作为“双创”典型在潍坊市大学生就业创业融媒体平台上广泛宣传推介。

发布于 2023-01-0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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