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竞争法的鼓励竞争的作用
竞争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假如缺乏理想的竞争环境,没有良好的竞争风气。那么,它就绝无繁荣振兴的希望。同样道理,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假如人们整天泡在死气沉沉的气氛中生活,谁也不想去进取、去竞争。那么,这个地区,这个单位,也就绝无展翅高飞的可能。
追求利益是竞争的最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用人方略,当首推竞争。因为竞争能够激起人们的荣辱感.进取心。给人带来对比的压力、奋斗的动力、竭力夺魁的毅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以下三种竞争:第一是良性竞争。你工作于得出色,虚心向你学习。并且力争超过你,干得比你还要出色。第二是恶性竞争。你工作干得出色,我眼红你,嫉恨你,千方百计把你拽下来,不让你超过我。第三是奴性竞争。你会干,我比你还会于;你干三件工作,让领导看到两件。我争取干两件工作,全部让领导看到;你一星期上领导家看望三次。我就一星期上领导家汇报五次。显然,作为领导者,在用人过程中,应该大力提倡良性竞争,坚决反对恶性竞争和奴性竞争。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需要确立相应的用人原则外,还需要充分发挥领导者的智谋,热情鼓励下属开展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