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税收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时效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税收案件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是常用手机号或者常住地址,以便于沟通、协调和文书送达。
5、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明材料。
税收行政处罚复议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携带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该注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还应携带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有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