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营阶段包括哪些内容(解析项目运作的五个阶段)
据今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显示,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件,比2019年上升9.1%。这足以说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放在影视行业,这一观点也尤为甚之。
蒋胜男诉王小平及花儿影视侵害编剧署名纠纷、琼瑶起诉《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其制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权案、电影《爱情公寓》被诉侵权案……影视行业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而如何守好知识产权这块阵地也已成为影视行业从业者不得不认真研习的一门必修课。
即便人人皆知法律的重要性,但落实的实操层面依然困难重重。在华谊兄弟工作近11年的总法律顾问王冬梅发现电影行业存在一个现象,“法律工作者不熟悉电影行业的商业交易规则,不知道电影行业术语,同时,电影从业人员不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和法律规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也很难理解。”
因此,针对法律工作者不熟悉电影产业的交易规则和电影从业人员不懂得法律的现状,她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博士刘永沛共同撰写了《中国电影产业交易运作指南:规则、合同与案例》一书。在新书发布会上,《第一制片人》也有幸见到了本书作者之一王冬梅女士。
规则形成了,谈判过程只需要谈价钱
2008年,王冬梅加入的华谊兄弟法律部。回顾近11年的公司从业经历,王冬梅非常笃定地认为,华谊依然是目前为止最靠近好莱坞的民营企业,而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重视法律,“可能大家会觉得很惊讶,我在华谊的两位老板非常重视法律,在华谊法律部的地位是最高的,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遇到问题,第一个想到的是法律,他们一定会来问我们意见。”
而放眼好莱坞,王冬梅发现50%以上的制片人都有法律背景,“好莱坞法务的位置是非常高的,因为影视这个东西看不到、摸不着,它对于著作权还有合同是非常重视的,在好莱坞50%以上的制片人都有法律背景。”
2017年,王冬梅前往美国洛杉矶约拉大学法学院攻读娱乐法专业硕士学位,在那里学习之后,她发现实际上我们国家的电影行业是缺规则的。
“以前在华谊做的时候,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惯例,其实这就是一个规则。我国著作权法涉及到电影法律条文其实只有三四条,不是说只有中国的著作权法是这样的,美国的著作权法也是一样的,因为电影是一个商业交易的问题,不单单是一个法律问题,所以实际上大部分都是通过交易谈判来完成的。我们现在的合同,因为没有形成规则,所有的条款都需要一一谈遍,比方说拍摄过程中是坐头等舱还是经济舱,是住什么星级的酒店等等,但如果规则都形成了,其实谈判就会非常简单,大家认可的规则就不用谈了,只需要谈价钱就ok了,这样子能节省很多时间,让创作者专心创作而不是谈判。”
王冬梅坦言,规则的不完善也导致了投资方不会轻易把钱投到影视行业,“10年前,一个PPT可能就会吸引投资方的目光,现在可能到了寒冬,资方会更加谨慎。如果发觉你对这个行业的规则不是特别清晰,投资方就不敢投资,因为资金投进来,要知道钱是怎么用的。”
诉讼只是后端,律师的作用不能只做诉讼
在王冬梅看来,我国的法律很健全,只是没有真正地去执行,“在华谊的时候,我经常会跟一些律师、制片人打交道,很多外部的制片人会来找我们帮忙看合同,我说你们自己有律师为什么会找我们,他都会说跟律师沟通半天,改完之后,我们还是不知道他在写些什么,这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我们的律师行业没有把专业的法律人才培养起来,现在的律师做的还是太后端了,只是诉讼是不对的。大家想一下,影视行业动辄上千万上亿的投资,如果都想到诉讼的话,这个行业就没有办法运转了,所以我特别希望律师能够参与到行业中来,能够帮忙去做项目,而不是只是做诉讼。诉讼只是后端,它不是前端,预防是最重要的。”
正如发布会现场,一位制片人所说的那样,由于法务不懂影视行业的交易规则、交易内容以及电影行业特有的语言体系,“很多项目就是在改合同的阶段,改黄了”。
这也是《中国电影产业交易运作指南:规则、合同与案例》一书诞生的价值,打破法律工作者与电影从业人员之间的壁垒,促进有效沟通,从而推动中国电影产业化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