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解读互联网的前世今生)
一、互联网只可能申请专利权,无法界定产权
首先,互联网是商业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交流和沟通的思想方法及规则工具。
因此,题主这个问法本身是不太准确的,互联网本身是一种抽象的思想方法或规则工具,其发明人最多只能申请专利权,但谈不上产权的概念!
这好比你问滑雪运动的产权是谁的、国际象棋的产权是谁的、火力发电的产权是谁的一样,这这些本身都是人类发没明的一种帮助人们更好生存的方法和工具规则而已,这些不想某一种指向明确具体的专利,可以有专利权人。
但如果某个主体互联网做了某一个具体的网站或者其他的具体的交流工具,比如新浪或者QQ,微信等,这就可以拥有产权了。
就像足球运动没有产权一说,但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或者法国国家足球队,都是可以有产权的。因为这已经被具体化了。
因为产权是必须有明确的权利客体指向和边界的,否则你很难界定到底谁在占有它?即使像无形财产的商标权,你也必须有具体的文字,图像,颜色,声音等组合成一个具体的信息组合,这样你拥有了这个商标之后,别人就不能再申请或拥有了。
二、放弃互联网专利的发明人和世界上第一个网站
而互联网显然不一样。互联网的前身3W万维网最早的发明人是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
(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放弃了互联网的专利申请)
1989年提出了超文本的概念,后来经过发展规范形成了如今的HTTP。
1990年他又发布了第一个服务器和客户端编辑程序World Wide Web(WWW)。
1990年12月,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率先发布了全球第一个万维网站: info.cern.ch,这也成了欧洲核子组织的官网。
蒂姆·伯纳斯·李被誉为“互联网之父”,但他却放弃了申请专利权,否则,目前几乎所有与互联网有关的应用,都必须像他缴纳专利使用费,若果真如此,他很可能会坐着成为世界首富。
当然,专利保护也是有年限限制的,这主要是为了推动商业和科技进步,防止发明人一劳永逸后,坐享其成利用专利阻止其他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创新--比如当年的飞机发明人莱特兄弟就干过这样的事。
三、美国掌控全球互联网根域名服务器的解析管理权
1.美国人掌管全球根服务器
互联网虽然是英国人发明的,但全球网民访问互联网都必须用到域名解析服务(DNS),而全球的根域名服务器共有13台:1个主根和12个辅根,编号从A到M。美国10台(含1个主根服务器),欧洲2台(英国和瑞典),亚洲1台(日本)。
(全球13台根服务器——1主12辅,共10台在美国)
所有.com,.net,.org等顶级国际域名,都需要海外的服务器解析。而且按照域名的分层解析法,基本所有的域名访问,都会受到美国的根服务器的控制。
2.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是一个管理全球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的非盈利组织,但最初它的前身实际上也是由美国政府控制的IANA。
只是在当今商业信息化和军事信息化的信息战年代,各国对美国IANA控制全球互联网极度担忧和不满,才成立了后来的ICANN,但即便如此,幕后掌控ICANN的人力和技术,还是美国势力在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