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运营人员,乐创财富私募管理人登记被撤销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9月2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2张纪律处分决定,剑指深圳市乐创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深圳市乐创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创财富)主要违规事实(案由)为: 一是未按要求配合行政监管且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曾在其官网发布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乐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深圳证监局曾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乐创财富高管钟浩翰到监管部门接受约谈以配合调查取证,但钟浩翰均未履配合监管义务。据查,本次约谈通知发布后,钟浩翰逾期多日方才接受约谈。此外,协会根据检查需要曾向乐创财富发送核查通知,但乐创财富始终未予回复。以上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未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且未变更登记备案信息。据查,乐创财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发生变更,乐创财富前任合规风控负责人也已于2019年办理完成强制离职手续,以上情况均未向协会报告,且未更新登记备案信息。乐创财富还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截至目前,信息报送异常情形已经超过一年未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登记备案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此外,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信息显示,乐创财富从业人员仅有1人,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说明,乐创财富已无运营人员。综上,乐创财富已不能持续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规定的条件。 钟浩翰登记为乐创财富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撤销乐创财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钟浩翰进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