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下的超级IP运营
本文探讨了超级IP的形成与其内在价值,帮助大家了解这样一个极具竞争力和发展势能的群体,也给从事IP运营和个人IP打造的朋友们提供一些参考。
移动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构建了这个加速度裂变的时代,越来越多社交产品出现在人们面前,越来越多UGC(用户生成内容)和PGC(专业生成内容)涌现,产品和信息过剩的态势下,注意力就变得稀缺,从而造就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 化表达,并使得IP化生存,也成了一种新的商业现象。
以往的IP,主要是指影视、文学、游戏、动漫等的泛娱乐表达,举个例子,像《盗墓笔记》、《鬼吹灯》和《三体》,它们先是作为文学作品诞生,后逐渐开发成游戏,电影或者电视剧,也像《同桌的你》和《栀子花开》,先是红遍大江南北的音乐作品,后被开发成电影。
用一句话总结:IP的泛娱乐表达,就是原本一个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在它成为一个商业符号后,被开发成了各种娱乐形式,如文学、游戏、音乐、动漫、电视剧、电影、文创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