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公安局关于4起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古浪县公安局
关于4起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国疫情仍呈现“点多、面广”特点,严格遵守政府防控措施是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安全保障。近期,个别群众存在不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不执行政府相关防疫措施、不如实反映行程等涉疫违法违规行为,给常态化疫情防控造成了严重被动。现将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件1:10月2日,酒泉返古人员李某某在未向村委会报备的情况下,私自乘坐K368次列车从酒泉瓜州返回古浪,火车站疫情卡口执勤人员向李某某明确告知古浪县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要求李某某在火车站临时留观点进行留观,李某某同意并表示要返回酒泉。期间,李某某在3日凌晨未经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的许可下,私自让其朋友驾驶小轿车从火车站将其拉至古浪县大靖镇东关村的家中。李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严重破坏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2: 10月2日,凉州区天景阳光城居民贾某某驾驶小轿车从武威凉州区出发沿省道316线将新疆返古人员宁某某(密接者)等4人载运至凉古交界处,贾某某又联系其朋友郭某某将宁某某等4人拉运到家中。在流调工作中,贾某某采取删除旅客通话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等方式隐瞒拉运旅客信息,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致使密接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管控,严重妨碍流调工作正常开展,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贾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3: 9月30日,古浪县民权镇村民张某驾驶小轿车,将新疆返古人员安某某(密接者)从兰州中川机场载运至古浪县大靖镇安某某的家中。在流调工作中,张某釆取关闭手机、删除旅客通话记录、微信收款记录等方式隐瞒拉运旅客信息,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致使密接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管控,严重妨碍流调工作正常开展,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4:9月23日,白银景泰返古人员古浪县裴家营镇居民何某某(密接者)、古浪县大靖镇居民侯某某(密接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故意隐瞒9月22日在大靖镇、直滩镇的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信息,致使密接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管控,严重妨碍流调工作正常开展,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何某某、侯晓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全力配合,请广大群众自觉理解、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政府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共同维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古浪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