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管理人必读——担保
第七节担保
问:担保是什么,对公司有什么作用?
答:担保是指以公司的特定财产或公司信用保障特定债务的偿还,如果到期后债务人仍然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或者要求公司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一项制度。实践中,担保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同时,对外担保(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也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风险。
问:公司对外担保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答: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决议;如果《公司章程》对担保限额有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利,法律特别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问:什么是连带清偿责任,什么是追偿权?
答:假定A欠B人民币100万元,C为A的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B同时有权要求C偿还100万元债务,C不能拒绝,实际上是一种“替代责任”。而C替A偿还债务后,C有权要求A返还垫付的100万元,这就称为追偿权。
问:签订担保合同是否就意味着担保已经生效了?
答:并不是这样。担保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等形式,保证一般从合同生效时成立,但对于不动产、重要设备的抵押以及票据、股票的质押,都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
问: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是否会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无效?
答: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担保无效的其他情况,仅仅是没有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不会导致担保无效,公司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相关责任人应当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问:什么是浮动抵押,它有哪些优点?
答:在我国,浮动抵押是指允许公司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如果公司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当时还存在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浮动抵押的特点是作为抵押财产的设备、原材料、产品处于变动状态,这种担保方式不仅拓展了担保财产的范围,也提高了整体财产的担保能力。
问: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能不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
答:这里所说的扣留实际上是指债权人的留置权。按照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通常,留置债务人财产常见于仓储、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于债权人而言多了一层保障。
问:B公司向A公司借款并提供了担保,如果B公司不还,A公司怎样行使权利?
答:如果这个担保采取的是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行使权利;如果是抵押权,可以与B公司协议折价、变卖,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如果是质权,可以协议折价也可以直接拍卖。相对而言,质权或抵押权的实现更为简便。
问:在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之前,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