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一、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什么是股东派生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追究侵害人的责任时,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公司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又称股东代表诉讼。
而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主要有:
董事、监事、高级职员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受贿、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董事、监事、高级职员和控制股东违反对公司所负的诚信义务或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出卖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高级职员或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公司股东对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
三、股东资格的继承有什么?
1、股东去世后,作为股东合法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排除其股东资格继承的,该合法继承人则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2、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继承的,股东继承人虽然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可以享有公司股权的财产权利。
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公司拒绝追究侵害人的责任,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追究侵害人责任的行为,称为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时,可以行使该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