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法律问题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自身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是否了解和掌握与其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依法创业的关键,把整理好的大学生创业法律问题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
临近大学毕业季的到来,广大莘莘学子走出校园踏上社会,面对日益激烈的求职竞争压力,为开启经济增长新引擎,提出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口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伴随着新《公司法》的颁布,不少学子也开始筹划起自己的创业之路。
2015年4月,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细化10个方面的优惠措施,计划在2014年-2017年,全市引领3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5月13日,广东省共青团省委发布《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蓝皮书2015》。根据报告显示,大学生创业方面,广东大学生有创业意愿的人数比例相当高,本科、专科分别为50.1%和72.0%,但是真正自主创业的比例不足1%,明显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一,南京大学生创业现状调查发现,有7成创业者在校就学当老板。93年出生的女大学女生——房兆玲——3年穷游227城——毕业后创业开旅游公司。不论是在创业意愿,创业政策还是资金方面,这都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行动。但不可否认他们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困难和麻烦。而最重要的就是资金及法律风险问题。
《公司法》新旧对比——1元注册公司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对于房兆玲这样年轻的大学毕业生而言,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时间点,因为新《公司法》最重要的改变之处在于: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2、简化了登记事项和登记手续。具体来说修改的意义,在于降低投资兴业的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对于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按照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且须一次性到位),一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法修改之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这次新公司法的修订,废除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且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说白了就是“零首付”,也被称为“先上车,后买票”。而之前在各大论坛上网友戏说的“1元注册公司”,现在也可变成现实。
这主要是考虑到,一是为了鼓励投资兴业,二是为了避免公司设立初期,因为业务还没完全开展,非要创业者预付部分投资款到公司账上,造成的资金闲置和浪费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公司的首要门槛—“注册资金来源问题”便不再成为草根阶层创业的屏障,开公司也并非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因为像房兆玲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家境也许普普通通,如果希望父母出资供读大学之后,再提供创业资金可能勉为其难,新《公司法》的出台,恰好给这些有志青年提供了创业起跑的舞台。
大学生创业成本问题之法律分析
但是对于广大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公司设立时无需注册资金到位,是否就意味着开公司就“零成本”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首先,公司章程中会将各位股东认缴资本的数额进行确定,同时约定了出资到位的时间和各方出资比例;
其次,公司注册资金虽然不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但在工商内档公开的系统中仍然可以查阅到;
再则,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然会需要资金的落实,否则一切经济活动将难以开展,比如薪资社保、广告宣传、经营场地、办公设备等都需要资金的保障。
创业本身就带有极大的风险性,一旦涉及对外债务无法清偿,公司股东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仍需对外承担债务,故一味提高注册资本数额,表面上看起来风光,实则隐藏了巨大的法律隐患,因为公司实缴资本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随着全社会对公司企业、个人信用的日渐重视,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或个人一旦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对今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大学生创业条件和环境分析
一、大学生创业背景介绍
大学生创业应该是有无限的机会、无比的困难、无量的回报。但是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社会背景下采取有效措施,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并带动其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教育原本就缺乏创业教育。中国学生不仅承担风险的经济能力很脆弱,而且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也较差,这使得自主创业这条需要冒险的就业之路,少有人问津。 所以现在政府应该怎样才能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自己又应该怎样去发现机会点?
为了更深入了解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有的是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也有很多是在毕业后不找工作直接进行创业。我在我们学校做了一些关于大学生创业的调查。在调查中我发现:
(一)创业方向
现如今因为各种环境因素,大学生创业项目中大多数创业者会选择启动资金少、容易开业且风险相对较低的行业,其次是餐饮、书报等生活类行业,而软件、网络等高科技行业选择率是最低的。在创业的形式的选择中绝大多数是选择合伙创业,其次是自主创业,只有少数学生会选择家庭创业形式。因为大学生的资金有限、都是从家里获得父母的支持去创业的比较多。
(二)创业心理
在调查中发现,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在校时就能自主创业,因为自主创业不仅能够体验社会,锻炼和积累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创新创造意识,还能体现自我价值的实现,自我的肯定,更是解决就业困难的一个途径。但也有大学生认为学校不应该鼓励自主创业,他们认为,大学生创业不能很好的解决创业和学业的冲突,在校生进行创业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作为学生学业还是最重要的,应该在学校的时候提升自己,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创业的。
二、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
现在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都十分的复杂。所谓创业环境,实际上就是创业活动的舞台。任何创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在我们的大学生迈向社会进人创业阶段的时候,呈现在面前的就是一个巨大的时空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诸多事物和要素互动联系、碰撞,形成了一个面面俱到的现实环境系统,因此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社会背景下,采取有效措施,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并带动其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宏观环境分析
1.政府金融政策支持。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通常方法是专项资金扶持和贴息贷款。通过这种途径在短期内扶持多数创业人。政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各方面的保障,主要可以采用经济、行政以及法律的手段。如:简化不必要程序;建立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尽快落实国家相关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被认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就可享受市有关补贴等。
2.创业培训。政府部门除在资金上支持大学生创业外,还通过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申请贷款程序,创业者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基本的金融知识等。通过系列培训,使创业大学生能坚持理想,贯彻计划,取得最终的成功。学校环境方面,如,学校政策鼓励支持,形成创业的文化;在学校建立配套科技园,加强创业教育,通过创业实践或比赛等多种形式,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同时向大学生适度开放校内市场,以利于大学生创业实践,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我们学校的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训基地就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自主创业的平台,给学生一个门面,让学生自己去经营去管理。
3.宽容失败。对于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审查机构审查其非人为故意造成的,可以免除其所贷资金的利息,并可相应放长其还贷期限。对于希望重新创业并提交可行计划的,仍可在其未还清所欠贷款的情况下,再次提供其无担保贷款。以此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大学生毕竟很年轻即使失败了,在心理上他们也能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家人也会理解和包容他们。
(二)微观环境分析
在大学生创业的微观环境主要就是自己的创业流程的一个详细的分析,具体如下:
1.制定计划书。比如,要在市区开一个卖牛仔裤的店,开店之前要制定一份计划书。制定营销计划时要将各个环节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内部环境,各个环节的分工是否科学,协作是否和谐,目标是否一致,都会影响营销决策和营销方案的实施。
2.顾客。顾客群的不同直接影响价格的定位,所以人流量是在创业前最看重的一点。服装的主要的客户人群非常广泛,不论男女,60岁以下的人群和青年都适合,目标是让每一个进来的顾客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牛仔裤。
3.店址。大多数学生选店址会选一些比较熟悉的环境。如将店址选在大学附近,或者是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
4.选货以及进货。选货要掌握当地市场行情:出现哪些新品种,销售趋势如何,存量多少,价格涨势如何,购买力状况如何?进货时,首先到市场上转一转、看一看、比一比、问一问、算一算、想一想,以后再着手落实进货。少进试销,然后再适量进货。因为是新店开张所以款式一定要多,给顾客的选择余地大。
5.供应商。供应商是指为企业及其竞争者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源的企业或个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设备、能源、劳务和其他用品等。因为大学生的资金比较匮乏,没有很大的进货量所以供应商的选择应当适合自己的店面大小。
6.产品价格定位。大学生的产品一开始没有经验也没有固定顾客,要吸引顾客就只有将产品的定价降低,比别人获得更多的竞争力。
另外,大学生创业环境还应具备一些条件:
(三)创业条件
1.家庭条件。家庭是创业者早期接受启蒙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摇篮。每个创业者的家庭条件都因人而异,无论家庭条件好还是家庭条件差一些,对创业者来说都是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有的家庭条件相对好一些,如家庭主要成员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或影响,使创业者早期便能结识一些有利于创业者将来从事创业活动的关键人物。也有的家庭是继承并在不断从事或扩大家庭传统的创业项目,多年的经营,为创业者提供了大量的经营项目和经营经验,加之生产或经营技术的传统垄断性,使创业者在创业活动中往往容易成功。也有一些创业者家庭条件很一般,有的甚至较差,但这并没有影响创业者的自信心和其创业活动。自古至今仍有许多创业者,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而逐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2.人际条件。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人际关系,对创业者顺利完成创业活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所谓的人际关系条件主要是指创业者在自己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的空间内,通过交往而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对创业者从事创业活动有促进和影响的各种有利条件。人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其社会属性主要通过人的社会行为体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个体的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不可能脱离这个社会群体,总要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人发生联系。这样,创业者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这个网络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同时,作为创业者还要学会充分利用和调动这些有利因素,使其能最大限度地为创业活动提供援助。可见,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3.自身素质条件。创业者的自身素质条件决定了创业者的创业活动性质和经营范围,也决定了创业者最终能否获得成功。创业者自身素质应包括其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在当今社会,一个成功的创业者首先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三、大学生创业环境趋势分析
大学生创业有机遇但也有威胁,大学生创业的SWOT分析:
1.优势:(1)接受新鲜事物快,甚至是潮流的引领者。(2)思维普遍活跃,不管是敢不敢干、至少是敢想。(3)自信心较足,对认准的事情有激情去做。(4)年纪轻,精力旺盛,故有“年轻是最大的资本”之说。
2.劣势:(1)缺乏社会经验和职业经历,尤其缺乏人际关系和商业网络。(2)缺乏真正有商业前景的创业项目,许多创业点子经不起市场的考验。(3)缺乏商业信用,在校大学生信用档案与社会没有接轨,导致融资借贷困难重重。(4)心理承受能力差,遇到挫折轻易放弃,有的学生在前期听到创业艰难,没有尝试就轻易放弃了。(5)整个社会文化和商业交往中往往不信任青年人,俗语说的“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很不利于年轻人的创业。
3.机遇。现在国家政策都鼓励大学生创业,学校也注重培养大学的创业技能,社会也开始逐步承认大学生创业,家庭也开始给予大学生一些创业的资金。大学生创业的环境在逐渐改善。
4.威胁。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虽然自己创业,但是市场竞争也很激烈,资金压力也很大。想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更不容易。一开始的创业虽然解决了就业,但是自己还年轻还想让生活更加充实,想生存得更有尊严。
现在大学生创业是一种趋势,虽然有优势和机遇但同时也存在劣势和威胁。大学生在创业的同时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要找出具体的不足,制定方案解决威胁与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大学生创业要多点法律意识
“任总,你好!”以往同学们略带调侃地称呼任哲时,刚刚21岁的他有些害羞。前几天,这位南开大学艺术设计系三年级学生,正式将自己的创业团队“拾光南开”注册了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任总”。
然而,公司注册这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在此前7个多月的时间里,都被这个大三学生忽略了,直到不久前眼睁睁地失去一笔“大单”,才让任哲下定决心注册公司。
“拾光南开”团队的主打产品是文化创意设计。团队成立以前,他们的设计作品就已在圈子中小有名气。不久前,天津某大型购物中心慕名找到任哲,希望请他的团队设计公司年会使用的包装袋、贺卡、纪念品等,并开出了近6万元的报酬。与以往一两千块的“小活”相比,这笔订单以让整个团队为之兴奋。
问需求、聊创意,一切沟通环节都很顺畅、愉快,直到最后签订合同,任哲皱起了眉头。对方要求审验“拾光南开”的“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要求提供一个对公账号,以便支付费用。这些要求,任哲一个都满足不了。对方迫于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只能放弃了与“拾光南开”的合作。
此时,任哲才幡然醒悟,为何团队刚一组建,学校创新创业基地的指导老师就一直催着他去“注册”。
像“拾光南开”这样的学生创业团队,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各个高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从社会到高校都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并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一些在高校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的老师们,越来越感觉到,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依法创业、守法经营的教育、引导和服务。
“创业有成功,就有失败。我们发现很多半途而废的学生创业团队,法律都是绕不开的一个因素。”南开大学团委副书记刘巍说。她为记者列举了当前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在法律方面一些常见的现象:
注不注册成了问题。注册公司需要一些手续,对注册地等也有一定的规定,需要跑几个行政审批部门。一些学生创业团队觉得麻烦,就选择不去注册。事实上,如果不注册公司,团队的存在以及所有知识产权保护都成了问题。一些文化创意类团队对于自己设计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设计图“很大方”地允许别人使用,有时甚至碍于面子也不做版权声明。
公司股权问题,在融资阶段集中显现。刘巍介绍,对于初创企业的大学生来说,二三十万元的资金,在A轮融资过程中是很大的股权。当公司步入正轨后,才猛然发现,当初大大低估了公司的市值,损失惨重。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合同缺乏认知。合同制订时,专业的法律用语背后,可能是一个个商业陷阱,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利益,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分析。
“我们真切地感觉到,支持学生创业,在提供资金、空间、项目之外,帮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更加重要。”刘巍强调。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我们也在思考怎样才能帮助学生增加法治观念,进一步推进大学生依法创业。”南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指导教师王修彦说。
2012年5月,南开大学团委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邀请了该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入驻,让中心一些具有律师资格证的学生义务为基地内其他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南开大学学生科技协会通过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创业团队开展了普法宣传。该组织举办了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知识案例展,通过多种渠道定期推送创业普法知识,邀请职业律师到校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创业团队到知名公司法务部门参观交流。
针对法律服务价格高昂的问题,南开大学联合该校学生发起的空中孵化器“闯先生”,推出针对学生创业团队的“团购”法律服务项目,价格仅为市场价的2到3折。同时,该校团委还联系了一家校友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为不同的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
“我们看到了学生创业团队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但学校的力量毕竟有限,也希望得到更多来自政府、社会方面的支持。”王修彦说。
刘巍对记者说,一项统计显示,“985”、“211”高校学生毕业后直接创业的人数并不多。但毕业5到10年后这些学生创业的数量猛增。“我们的创业教育是想为学生种下一粒种子。让他们在学生阶段的创业实践中就能获得包括法律意识在内的,完整的观念、能力、素质的培养。”
在创业基地的帮助下,任哲认真咨询了相关流程、手续和法律法规,决定到南开区工商部门正式办理公司注册手续。由于名字中的“南开”属于地名,按照相关法规不能注册。最终,任哲选择了“拾光艺汇”作为新公司的名字。
“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正规了!”任哲说。“现在想想,以前给人做设计,真是一点保障都没有。人家拖着不结尾款,有时候就是白做了。你能怎么办?只能吃哑巴亏。现在不一样了,是有法律保障的。同时,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位年轻的总经理,正在认真思考公司的蓝图。与以往不同,这次的规划,他把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一件重要事项纳入其中。
以上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大学生创业法律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