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1) 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2) 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
(3) 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4) 未按要求参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
(5)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展开]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1) 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2) 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
(3) 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4) 未按要求参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
(5)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