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都有以下免征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 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 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 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救济金,是指各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是指发生各种灾害事故后,从保险公司取得的赔偿 款项。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是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的 标准,在转业或者复员时领取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 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 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 税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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