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 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3] 531号)的规 定,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承担铁路建设前期的勘测设计项目属于国 家指令性特殊项目,是职务性活动,不是提供劳务。 因此,对铁路建
设前期勘测设计工作费,不应征收营业税。
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承担铁路建设前期勘测设计项目取得“铁 路建设前期勘测设计工作费”收入后,凭铁道部出具的隶属关系证
明,以及铁道部发展计划司下达的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中的铁路基本 建设计划和铁路勘测计划中铁路建设前期勘测设计项目证明,确认享 受不征收营业税待遇。 否则对其勘测设计业务收人照章征收营业税。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